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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评审项目内部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无障碍中心   发表时间:2020-04-24 【字体:
  为更好地配合北京市无障碍专项行动工作,2020年度将开展全市无障碍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评审项目。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面向社会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人

  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中心

  二、 采购对象

  具备响应条件的相关机构(详见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三、 委托项目需求

  1. 内容: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2019-2021年行动方案》(京政办发〔2019〕20号),根据市财政局和市残联共同印发《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社[2020]317号)文件相关要求,2020年度将组织开展全市无障碍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评审工作。为确保“以奖代补”资金精准、有效、公平的落实,采取区级推荐与市级抽选、资料审核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2020年9月底前,对全市16个区的32个街道(乡镇)无障碍整治情况进行评审,形成各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综合性评审报告。评审内容包括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场所和信息交流领域,学校、医院、政务服务窗口、商超等17个重点场所。

  2.项目期限:截至2020年10月30日。

  3. 项目经费:32.1万元。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二)具备政府有关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在过去三年参加的政府采购和政府项目中,没有不良履约记录的服务商。

  五、响应需提供的资料

  (一)机构资质证明;

  (二)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复印件;

  (四)机构人员及组织机构情况;

  (五)机构过去实施有关项目的案例报告;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密封,响应人与采购机构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文件均以中文书写,并加盖公章。

  (二)响应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 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响应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证明响应人履约能力的文件(机构介绍、项目实施方案、成功案例、优势等);

  3. 响应价格表(按照项目的内容逐一报价),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

  4. 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详列目录,逐步标注连续页码,并胶装成册。

  (三)响应人应准备投响应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每套响应文件文件须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响应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投响应文件不得出现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现象。

  (五)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封皮上应有:

  1. 清楚标明响应地址;

  2. 响应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若其响应被宣布为“迟到”响应时,能原封退回;

  3. 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响应人公章。

   (六)以下情况其响应将被拒绝:

  1. 没有按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

  2. 不具备采购公告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 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全的;

  4.提供虚假资料的。

  4. 投响应文件无响应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 响应人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七)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

  八、其他要求

  (一)响应人应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响应一个项目;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大街318号204室;

  (三)本项目采取内部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不可以分包。

  九、其他

  (一)响应人应对其提供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负责,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响应无效或失去响应资格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63295823

  附件:打分表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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