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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2019年北京市残疾人基本需求和服务状况动态更新督导与质量控制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社服中心   发表时间:2019-09-06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残疾人需求采集和服务响应常态化工作的督导和质量控制工作,根据《北京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北京市残疾人需求采集和服务响应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残工委办〔2019〕1号)文件要求,了解残疾人的基本需求和服务状况,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拟通过内部采购的方式,选取一家单位承接2019年北京市残疾人基本需求和服务状况动态更新(需求采集和服务响应常态化工作)督导与质量控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

  二、采购对象

  有同类型政府机关或者市场调研服务经验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三、委托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2019年北京市残疾人基本需求和服务状况动态更新(需求采集和服务响应常态化工作)督导与质量控制项目。

  (二)项目目的:

  为不断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全面真实掌握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努力打通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根据《2019年北京市残疾人需求采集和服务响应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京残工委办〔2019〕1号)文件精神,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北京市将针对全市新增42000持证残疾人开展实时的需求采集和服务响应工作,覆盖全市7000余个社区,获取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基于上述要求,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将委托第三方团队作为项目督导进行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工作,目的是为了提高新增残疾人信息数据质量,对人为误差进行有效控制,切实保障通过登记建立的数据全面、真实、可靠、确保登记对象的不重不漏,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合理。

  (三)委托内容:

  1.业务培训

  根据委托方服务要求和工作要求,成交单位要负责对督导人员和信息采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针对采集及质控工作的重点、难点、疑点提供解答服务。

  2.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遵照“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对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的需求采集环节实行全程的质量控制。

  根据残疾人需求采集和服务响应常态化工作的特点,在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管理平台的实时数据中抽取数据样本进行电话、录音交叉复核工作,检查各区信息采集工作的状况和信息登记情况,对信息质控进行精准把控。其中:

  2.1对被访残疾人对象进行电话复核,电话复核比例不少于4%,并对电话回访中无法获取质控信息(如电话无法接听等)或已判断信息采集无效的残疾人(如发现作弊、残疾人反映未进行过采集等)进行录音复核;

  2.2对被访残疾人对象进行录音复核,录音复核比例不少于6%,并对录音复核中无法获取质控信息(如录音无法听取等)或已判断信息采集无效的残疾人(如发现作弊、残疾人反映未进行过采集等)进行电话复核;

  3.对残疾人工作的满意度调查

  根据2019年残疾人需求采集和服务响应常态化工作的特点和要求,需要对新增残疾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内容为采集的残疾人对象对采集工作人员的满意度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形式,回访比例不少于4%。

  4.项目结果

  4.1形成新增残疾人质量控制报告

  根据实际质量控制工作及时间节点,汇报及撰写需求采集和服务响应常态化工作质量控制报告,

  4.2形成新增残疾人数据总报告。

  组建项目研究团队,对基础数据库(北京市2019年度新增残疾人全样本)进行统计分析,撰写高质量的北京市新增残疾人服务状况与需求研究报告(1份总报告,16份分报告),做到内容客观准确,发挥辅助决策、推进工作的作用。

  (四)项目要求:

  1.科学设计工作质量控制方案

  质量控制方案既要覆盖全流程,对人为误差进行有效控制,切实保障通过登记建立的数据全面、真实、可靠、确保登记对象的不重不漏,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合理。

  2.采用录音、电话交叉复核的质量控制方式。

  采用录音、电话交叉复核的质量控制方式,确保高效完成质量控制任务。

  3.深入开展数据分析。

  提前理清需要收集的相关信息,采取先进数据分析模式,深度分析收集到的信息数据,认真开展数据纵向比较,为撰写高水平调查报告做好准备。

  4.认真撰写项目报告。

  做到内容准确翔实,突出质控报告和数据总报告、分报告的特点,深化残疾人采集信息质控工作和信息更新工作成效。

  (五)其他要求

  1.第三方机构应承担对项目内容的保密义务,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机制。

  2.在质量控制过程中要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抽查。

  3.进行质控工作期间,每周向委托单位报告质控工作进展情况。

  四、项目周期要求

  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启动督导质控工作,2020年3月底前分期分批的完成全部的质控工作。在质控工作完成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质控数据统计分析,提交《质量控制报告》。在2019年度新增残疾人需求信息采集全库数据给到委托方之后的6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北京市总报告》和16区分报告。

  五、项目预算

  40万元人民币。

  六、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具备3年以上市场调研或者政府机关服务的经验;

  (三)单位和法人具有良好信誉,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收到工商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等给予的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

  七、响应需提供的资料

  (一)机构资质证明;

  (二)机构法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机构人员及组织机构情况;

  (五)机构过去实施项目的案例证明材料(每个业绩案例证明,要求必须提供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

  (六)项目经费预算;

  (七)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实施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及后续服务承诺。

  八、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相关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文件均以中文书写,并加盖公章。

  (二)响应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机构资质证明、响应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证明响应人履约能力的文件(机构介绍、机构优势、相关服务成果复印件等);

  3.北京市残联委托项目立项申请书(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近期取得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活动成果、项目实施纲要、时间安排和进展情况、项目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4.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三)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详列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胶封装订成册。

  (四)响应人应准备响应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五)响应报价应单独列表、密封,与相应文件一并送达。

  (六)响应书不得出现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现象。

  (七)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封皮上应有:

  1.清楚标明投递地址;

  2.注明所相应项目名称;

  3.响应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出现紧急情况造成采购不成功时,能原封退回;

  4.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响应人公章。

  (八)以下情况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没有按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

  2.不具备采购公告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全的;

  4.响应文件无响应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响应人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九)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9月12日16时前送达。

  九、其他要求

  (一)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8号412室;

  (二)请响应人密封报价,报价文件填写规范,模糊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本项目采取内部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不可以分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祝端淳 联系电话:(010)63547107

       附件:2019年北京市残疾人基本需求和服务状况动态更新督导及质量控制项目综合评分表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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