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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助力计划项目采购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社就中心   发表时间:2018-08-08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根据《北京市残疾人精准帮扶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京残工委〔2018〕1号)要求,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拟通过内部采购的方式选取1家单位承接2018年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助力计划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

  二、采购对象

  有人力资源服务经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三、委托项目情况

  (一)为每一名参与“助力计划”的残疾人大学生制定个性化就业服务计划,建立精细化服务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就业素质测评及就业分析报告;残疾人家庭对就业的影响分析报告。。

  (二)组建残疾人职业发展导师队伍,为残疾人学生提供“一对一”个别化结对辅导。

  1.职业发展导师队伍组成:具有一定资历的职业指导(生涯规划)专业人员,具备招用残疾人经验的企业人力资源专业人员。

  2.职业发展导师队伍规模:按照残疾人职业发展导师和残疾大学生不低于1:3的比例,配备职业发展导师。

  3.指导方式:a.每名导师至少负责追踪3名残疾人大学生,通过网络、电话及面对面的方式开展个别化职业指导与职业咨询,做好过程记录,并基于记录撰写个案材料;b.参与集体指导活动;c.对部分有特殊困难和需求的残疾人大学生个案,进行上门会商指导;d.基于指导服务中发现的问题,撰写案例及职业指导信息。

  (三)定期组织团体辅导活动。举办“就业助力计划”启动仪式暨职业发展训练营,学生导师见面会、企业认知行、就业创业政策讲座、残疾人家庭就业指导讲座、面试大赛等团体辅导活动;开展团体辅导活动频次不低于一月一次。

  (四)组织残疾人大学生岗位推荐会。组织不少于40家有雇佣残疾人需求的用人单位,适宜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岗位数不少于60个的岗位推荐会,为残疾人大学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和工作岗位。

  (五)向采购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助力计划内容”。及时更新“助力计划”活动安排、新闻资讯等内容外,工作日每天至少发布一条残疾人大学生职业指导信息或招聘信息,发布内容需经采购方同意,并确保信息无任何侵权问题,项目结束后移交采购方。

  (六)项目成果

  1.在每次服务结束后,搜集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和意见建议,满意度应达到85%以上(按照采购方的满意度调查结果统计);项目实施完成后对2018年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助力计划项目进行总结。

  2.编制残疾人大学生职业指导案例,总结分析残疾人学生就业准备中的主要特点、困惑、困难和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的建议。

  3.通过参与项目直接实现就业和落实见习实习岗位的残疾人大学生达到30%以上。

  四、项目期限

  2018年8月—2019年4月

  五、项目预算

  20万元人民币

  六、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同时具有人力资源服务从业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具备2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的经验;

  (三)单位和法人具有良好信誉,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工商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等给予的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

  七、投标需提供的资料

  (一)机构资质证明;

  (二)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最新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复印件;

  (四)年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机构人员及组织机构情况;

  (六)机构过去实施项目的案例报告;

  (七)项目经费预算;

  (八)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实施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及后续服务承诺。

  八、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相关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文件均以中文书写,并加盖公章。

  (二)响应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机构资质证明、响应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证明响应人履约能力的文件(机构介绍、机构优势、相关服务成果复印件等)。

  3.北京市残联委托项目立项申请书(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近期取得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活动成果、项目实施纲要、时间安排和进展情况、项目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4.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三)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详列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胶封装订成册。

  (四)响应人应准备响应文件1份正本6份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响应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不得出现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现象。

  (六)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封皮上应有:

  1.清楚标明投递地址;

  2.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和“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响应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出现紧急情况造成采购不成功时,能原封退回。

  4.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响应人公章。

  (七)以下情况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没有按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

  2.不具备采购公告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全的。

  4.响应文件无响应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响应人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八)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在本公告公布5个工作日内送达。

  九、其他要求

  (一)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12号院1号楼307室。

  (二)请响应人密封报价,报价文件填写规范,模糊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本项目采取内部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不可以分包。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莎 师公亮

  联系电话:87892402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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