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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盲人定向行走指导师骨干培训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盲按中心   发表时间:2018-02-27 【字体:

  为了满足北京市盲人对定向行走指导老师的需求,组建专业化师资队伍,拟于2018年在全市范围开展盲人定向行走指导师骨干系列培训班。现面向社会招标培训项目采购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采购对象

  具备盲人定向行走培训师资培养经验和盲人教学教务管理能力的教育培训机构。

  三、委托项目情况

  (一)项目内容

  承接方按照学员报名情况和招标人时间要求(时间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协商调整),在全年范围内,分7期(每期5天,每天8学时),承担来自9个区共约122人(其中城区45人、郊区77人,学员由区残联推送,包括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志愿者协管员和盲人)的培训任务。培训集中安排学员及工作人员食宿(城区学员不住宿),全程安排专业助盲志愿者或专业老师管理服务(每期至少安排主讲老师1人,助教5人)。具体安排如下:

期次

时间

学员人数

学员所在区

第一期

3

11

燕山、延庆

第二期

4

18

平谷

第三期

4

15

通州

第四期

5

14

房山

第五期

6

19

门头沟

第六期

6

24

丰台

第七期

7

21

朝阳、海淀


  (二)实施目的

  通过对各区残疾工作者、协管员、盲人代表进行定向行走指导师专业培训,在全市培养一支稳定的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定向行走指导师队伍,使指导师掌握后天失明人士重返社会必须具备的定向行走基本技能。培训结束后,指导师再带邻里身边的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以此产生辐射效应,帮助更多的盲人熟练掌握定向行走技能,解决全市盲人出行困难问题,提高其生活品质。

  (三)具体要求

  1.须选派排有盲人定向行走教学经验的专业学科带头人担任主讲老师1名及助教5名,培训场所无障碍设施需要达到全覆盖水准,保障盲人学员学习生活安全。

  2.按照北京市财政相关管理规定制定预算;

  3.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包括教学方案、筹备组织方案、成绩考核方案等;

  4.拟定详细具体的课程计划、确定任课教师、制定宿舍和教学管理规定、留存相关影像资料等,并做好培训班管理;

  5.负责提供学员食宿,确保食宿卫生、安全,不发生意外;

  6.培训期间至少指派1名班主任24小时跟班管理,负责培训期间教学管理和盲人日常生活、安全等方面的相关事宜,确保培训的质量。随时了解学员意见和建议,学员出勤率达到90%以上。负责教学教务管理,协调培训教学、场地、器材和用品用具等相关问题,并按甲方要求和计划组织盲人培训,培训后进行满意度调查,学员满意度须达到95%以上;

  7.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发生各种突发事件时,乙方做应急处理并及时与甲方联系沟通,协商处理,保障学员在学习期间的安全。

  8.协助甲方做好开班前准备工作。                                           

  9.培训项目结束10个工作日内统计收集学员花名册、每日签到表(上午、下午)、学员成绩单、满意度调查表、随堂影像资料、项目工作小结、费用结算明细等材料交甲方存档。以上资料除接受检查与上报相关单位备案外,不得无故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露。

  10.甲方或乙方需要学员参与对外宣传或重大活动前,必须互相征求对方的意见。

  11.项目计划实施时间:2018年3月至7月;

  (四)项目经费

  7期培训班共18.76万元。经费包括课时费、材料及耗材费、教师和学员的一日三餐、学员住宿费、助教和服务人员劳务费、租车费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必须自有本专业专用无障碍培训教室及实操场地,具备独立开展和组织本项目活动的能力和经验,在近三年内有参与组织大规模盲人定向行走专业技能培训项目经验,具有盲人教育经验和本项目专业培训师资,善于与服务对象沟通交流;

  3.单位和法人具有良好信誉,最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工商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等给予的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

  五、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一人承担,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主要参与者。

  六、投标需提供的资料

  (一)机构资质证明;

  (二)机构法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委托项目立项申请书,内容包括:

  1.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基本情况;

  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近期取得的与本项目相关的项目成果;

  3.项目实施方案(主要撰写项目课程内容、师资条件、实施方法、步骤安排、完成项目的优势等内容);

  4.项目经费预算;

  5.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

  (四)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七、标书要求

  (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文件均以中文书写,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机构资质证明、投标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证明投标人履约能力的文件(机构介绍、机构优势、相关成果复印件等);

  3.委托项目立项申请书(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近期取得的与本项目相关的项目成果、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安排和进展情况、项目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4.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三)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详列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胶封装订成册。

  (四)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书1份正本6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书不得出现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现象。

  (六)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封皮上应有:

  1.清楚标明投标地址;

  2.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和“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4.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以下情况投标将被拒绝:

  1.没有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

  2.不具备招标公告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全的;

  4.投标书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6日上午 10时。

  八、其他要求

  (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4号楼(北京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二)请投标人密封报价,报价文件填写规范,模糊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本项目采取内部招标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可以分包。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婧、刘安

  联系电话:67160780

  附件:2018年盲人定向行走指导师骨干培训项目评标打分表



北京市盲按按摩指导中心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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