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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无线调频耳蜗适配设备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康复中心   发表时间:2013-08-07 【字体:
  项目名称: FM无线调频耳蜗适配设备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项目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南路91号院1号楼
  投标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南路91号院1号楼428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投资总额:34万元
  采购方式:集中采购,货比三家

  一、项目内容:
  1、人工耳蜗适配器(36台)——连接接收机至各品牌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上。
  2、一体化动态接收机(3台)——专用于cochlear snucleus 5耳蜗言语处理器一体化接收机;可刷频并能自由变换频道。
  3、接收机(3台)——专用于cochlear的Freedomer耳背式人工耳蜗一体化接收机;可刷频;频道自由变换。
  4、多功能检测仪(3台)——全数字检测仪;专用的监视器可直观的识取接收机和耳蜗适配器的音质效果,以判断接收机和耳蜗适配器的工作情况及是否工作正常;专用的接收机和耳蜗适配器接口;通用的USB接口。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3、代理经销商应具有设备生产厂家的合法代理授权。
  4、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购买后一年之内的免费保修及维护。

  三、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代理经销商另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法代理授权书。
  2、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3、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标书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文件均以中文书写加盖公章。
  2、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法人代表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
  (2)证明投标人履约能力的文件;
  (3)投标价格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4)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详列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3、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书1份正本6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投标书不得出现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现象。
  5、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封皮上应有:
  (1)清楚标明投标地址;
  (2)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和“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4)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6、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没有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
  (2) 不具备招标公告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 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全的;
  (4) 投标书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 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7、报价截止时间:2013年8月9日下午16:00时

  五、其它要求:
  1、请商家密封报价,报价文件填写规范,模糊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及其运输、安装、调试、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正式发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税免费服务费用。
  3、供应商确保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联系人:吴薇
  电 话:6463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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