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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办公环境维修改建项目的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辅具中心   发表时间:2020-10-21 【字体:
  为规范中心办公环境建设,弥补办公场所不足,采购人计划采取统一办公、集中管理的形式,加强辅具中心干部队伍团队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的归属感,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将通过招标采购形式确定1家适格主体承接关于中心办公环境维修改造项目。现采购人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二、供应商
  符合本公告要求的适合主体可通过本公告载明方式参与本项目采购程序,本单位将通过内部评选方式最终确定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
  三、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办公环境维修改建项目
  (二)经费预算
  共计:人民币379881.65元(含税)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北里35号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彭娜:010-64104992
  五、项目期限
  (一)合作期限
  采购人将与最终确认的供应商就本项目相关事宜签署书面协议,具体合作期限以各方最终达成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采购文件提交期限
  本项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即可通过本公告载明的方式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内部评选:
  1.本次采购的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7】日16:30。
  2.本次采购的最终结果将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中标人。
  六、采购文件的提交方式
  拟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日期前按照本公告载明方式,前往本公告载明的联系地址,以专人递交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本单位将不予接受。
  七、本项目具体要求
  (一)本项目总体要求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业务楼三层整层图纸和实际面积范围内的办公场所装修改建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场所改建、电气工程(含弱电系统)、给排水工程等。楼层面积约500㎡,投标人应详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作设计图样,详细叙述关键部位的质量保证措施。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本公告约定的服务,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具体工作内容
  1.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要求,改建办公场所不少于13间(含1间洗漱间),安装智能环境监测系统5套,体温监测系统1套,根据办公室、财务室、值班室等特点要求,采取实体墙面与玻璃墙面相结合的方式,体现现代智能高效安全的装修效果。
  2.供应商需提供图纸设计及效果图、施工组织方案,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项目报价单(包括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3.应当提供施工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装修改建、室内强弱电改造、洗漱间改造等,改造场所要达到无障碍建设标准。
  4.本工程采用由中标人包工包料施工、包工期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等,中标人对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必须自行完成,不得转包或分包。
  前述总体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仅供本项目内部采购使用。本项目具体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以采购人与供应商最终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三)质量要求
  1.本装修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施工及验收标准并符合招标人的要求。
  2.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所有材料进货渠道正规可靠,材料品牌应为行业领先品牌。
  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产品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符合当地及行业的规范及制度要求。如相关标准存在差异的,应当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4.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产品不符合本公告、各方签署的书面合同或其他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双方的合作关系,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7.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向采购人提供近三年两个及以上类似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良好的信用及信誉:
  1.应当无失信惩戒记录,自参加本项目招采活动之日起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目录、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
  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参与采购程序的相关资料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其查询取得的信用信息报告,该报告应当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自动生成的报告。
  (三)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主要人员应当具备该领域相关实务经验和研究能力,并具有该领域的从业资格。
  九、采购文件编写要求
  (一)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构成
  1.基础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供应商授权代表的,应当提交书面授权文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近六个月内依法纳税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机构信用证明材料或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证明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文件:机构介绍、成功案例、机构优势等;
  3.供应商报价文件(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4.项目服务方案与措施,该文件应当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基本情况;
  (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近期取得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业绩及成果;
  (3)项目实施方案:主要撰写项目目标、项目内容、实施方法、项目实施步骤安排和时间进展情况、项目经费预算、完成项目的优势等内容;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5.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及后续服务承诺。
  6.响应文件的撤回
  本项目评审工作启动前,供应商若提出撤回响应文件之要求,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采购人可接受,但不退回响应文件;本项目评审工作启动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中必须包含设计费、货款、拆除装修费、人工费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全部价格,该报价应当明确、清晰,如报价构成不清晰、不明确,或字迹模糊,语意不清的,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不能额外向采购人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1)若供应商的报价被评审小组认为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评审小组的要求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响应文件应当保证其准确性,凡属下列错误的,评审小组将作如下理解:文字与图表不符的,以文字为准;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的,以总价为准;分项相加不等于总价的,以总价为准。
  (二)形式要求
  1.响应文件夹均应使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不得有行间书写、涂擦和改写;
  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并加盖公章,且应详列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胶封成册;
  3.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正本为准;
  4.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统一装在密封袋中,密封袋封皮上应标明:
  (1)项目编号(如有);
  (2)项目名称;
  (3)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标明“不得启封”字样。
  5.以下情况均视为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本次采购要求,将被采购人拒绝:
  (1)没有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
  (2)不具备采购公告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提供虚假资料的;
  (4)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全、出现错行错字、涂改或增删现象、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
  (5)响应文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未提交书面授权、或提交的书面授权无效的;
  (6)供应商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7)供应商在截止日期后方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
  (8)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胶封成册的。
  由于不可预见、无法避免的原因,导致响应文件遗失或损坏的,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遗失或损坏概不负责。
  十、其他
  本项目采取内部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不可以分包。

       附件: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办公环境维修改建项目项目综合评审打分表

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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