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助残服务补贴

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的持有残疾人证的16至59周岁无工作重度残疾人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每月100元的居家助残服务补贴,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可登录“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管理平台http://fuwu.bdpf.org.cn:8080/shefu/serviceLogin,点击“居家助残服务补贴”项目进行申请;重度残疾人范围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视力残疾人和肢体残疾人以及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

办理材料

  1.填写《居家助残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2.《户口簿》(原件查验后退回,如有存档需要由受理部门自行复印1份;若实现电子证照共享后则不再提供和复印户口簿);

  3.16-59周岁无工作重度残疾人,提供个人无工作告知承诺书。

办理流程

居家助残服务补贴办理流程

相关政策

办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残联

常见问题解答

  16-5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以个人身份正在缴费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是否可以领取居家助残服务补贴?

  答:以个人身份正在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但未享受缴纳残联个体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16-59周岁重度残疾人,确无工作的,开具无工作证明后,可按无工作身份申领居家助残服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