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残疾人证迁移

办理条件

  1. 已持有残疾人证。

  2. 残疾人证持有人户口发生迁移的情况。

办理材料

  1.跨省、跨区迁移的提交:残疾人本人身份证(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2.跨省迁移提交:残疾人证迁移证明(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

  3.跨省、跨区迁移提交:残疾人证档案材料(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相关政策

办理机构

  户籍所在区残联、街道(乡镇)残联

常见问题解答

  如何迁移残疾人证?

  答:残疾人户籍迁移的,应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

  本区迁移的由残疾人在网上提出申请,迁出地街道(乡镇)残联提交“迁出”,迁入地街道(乡镇)残联确认“迁入”。

  跨区迁移的持证人需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移证明,到户籍迁出地区残联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并到户籍迁入地区残联办理残疾人证迁入手续。迁入地残联对原残疾评定有异议的,可要求在迁入地当地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户籍迁移后超过半年没有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的,原发证残联可在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中标注为冻结状态,办理迁移手续后改为迁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