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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第十一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京残发〔2026〕2号

来源: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 发布日期:2026-03-30

各区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燕山残联,经开区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中国残联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市贯彻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批复》要求,按照北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赛制安排,市残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定于2026年联合举办北京市第十一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和技能人才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技能照亮前程”为主题,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紧紧围绕首都城市功能定位,聚焦首都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技能人才队伍发展要求,挖掘残疾人特殊潜能,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引领广大残疾人劳动者钻研新理论、掌握新技能、争创新业绩,带动更多残疾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2027年第十一届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做好人才培养与选手储备,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为市级二类竞赛,由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主办,设立北京市第十一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负责竞赛整体安排和重要事项组织协调工作。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判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竞赛组织管理、统筹协调、技术保障等各项工作。

各区要相应成立竞赛组织机构,在市组委会指导下,负责本地区选手选拔、赛事协调保障、宣传推广和代表团组织等工作。

三、竞赛项目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以培育高技能人才、拓展残疾人就业领域为目的,竞赛设置536个项目:

(一)信息技术类(6项)。网络系统管理、网络信息安全、数据库与数据分析、文本处理、移动应用开发、AI语音模型配音。

(二)艺术设计类(5项)。摄影艺术创作、室内装潢设计、AI辅助动画设计、短视频制作、平面设计。

(三)手工艺类(8项)。竹草编织、花艺、时装技术、陶艺、配饰设计、剪纸、葫芦工艺品制作、唐卡制作。

(四)工业类(7项)。工程设计、无人机操控、增材制造、电气安装、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2人团体)、物联网开发与应用、数字孪生。

(五)服务类(10项)。美发、美甲、中式面点、西式面点、物流服务、调饮、整理收纳、互联网营销、养老护理、(盲人)保健按摩。

四、裁判、命题及成绩评定

裁判人员由市组委会选定。市组委会评判委员会负责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制定竞赛规则和技术规程。竞赛标准以及可以公开试题内容将分时段提前公布。

各级竞赛原则上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根据参赛情况,确不方便组织理论知识考试的,报组委会同意后可只组织技能操作考试。比赛名次按总成绩排名,无并列名次;如竞赛总成绩相同,按照技能操作比赛成绩优异者优先原则排名;如只进行了技能操作考试,按照技能操作完成时间短者优先原则排名。

五、竞赛奖励

(一)奖励原则

坚持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原则。

(二)奖励范围

1.各竞赛项目成绩优异、表现突出,体现顽强拼搏和奋发向上精神的优秀选手。

2.获得团体总分前五名的代表队。

3.在竞赛组织和参赛期间表现突出的代表队。

(三)获奖名次和团体积分办法

1.获奖名次。参赛选手数量30(含)人以上的项目取前十名,参赛选手数量21(含)人至30(不含)人的项目取前三名。

2.团体积分办法。各代表队团体总分,为本代表队参赛选手取得的各参赛项目基准积分总和+成绩积分总和。参赛选手进入各项目决赛,所属代表队获该项目基准积分1分;参赛选手取得各项目竞赛第一名积10分、第二至第十名依次递减1分。

(四)奖励内容

1.符合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京职技鉴发〔20231号),对获得第一名至第十名的选手,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审核后,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对获得各项目前三名和优秀选手奖、拼搏奖的选手,由市组委会分别给予一定数额现金奖励。

3.对获得各项目竞赛名次的参赛选手和取得团体总分前五名的代表队,由市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4.对组织参赛、承办赛事中表现突出的代表队给予表扬和鼓励,市组委会设立“优秀组织奖”和“突出贡献奖”。

六、参赛条件

年龄要求为男性1659周岁、女性1654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北京市户籍和在京就学或工作生活的非京户籍残疾人均可参赛。每名选手限报一个竞赛项目。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七、竞赛报名

本市户籍残疾人在户籍所在地区残联报名,非本市户籍残疾人在社保缴纳地区残联报名,非本市户籍在校生在学校属地区残联报名。报名时需填报《北京市第十一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登记表》(附件3),携带“残疾人服务一卡通”或“残疾人证”。

参赛报名统计以区为单位组织汇总。各区于20264月底前将《北京市第十一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选手报名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报送至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同,严密组织。各级残联、人力社保部门要密切配合,将本次竞赛作为展现首都残疾人自强精神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果的重要平台,扎实做好参赛选手报名、选拔与赛事组织工作,加强赛务及裁判队伍建设,科学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竞赛顺利有序实施。

(二)严格纪律,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赛风赛纪,强化监督机制,切实维护竞赛秩序和选手权益。要健全竞赛规则制度,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裁判、监督等关键环节管理,确保竞赛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三)加大宣传,认真总结。各级残联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加大残疾人就业政策、职业技能培训成果以及优秀技能人才事迹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竞赛总结工作,全面反映残疾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成效,积极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以赛促融,赋能发展。本届竞赛采用赛展结合模式,竞赛期间将同步举办残疾人展能节,集中展示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和职业培训成果,涵盖成就展示、技能展演和产品展销等内容,现场设综合展区、分区展区和技能展示区,各区要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筹备与组织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田禾、陈子龙

电 话:87892487

传 真:87892436

邮 箱:chenzilong@bdpf.org.cn

地 址:东城区西革新里112号院1号楼 邮编:100010

附件:1.北京市第十一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暨残疾人展能节组委会成员名单

            2.北京市第十一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目录

            3.北京市第十一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登记表

            4.北京市第十一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选手报名汇总表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2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