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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2025年地方两会给残疾人带来哪些“助残礼包”(节选社会保障、就业部分)

文章来源:中国残疾人杂志社 发布日期:2025-02-17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近期,全国各省区市集中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地方两会时间,确立一系列民生工作目标。那么在新的一年里,残疾人将从各类暖政中收获哪些“助残礼包”?一起来看看。

 
社会保障:提高补贴标准 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
为进一步织密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的安全网,2025年,多地明确,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
辽宁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加大对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力度,加强和改进重点人群管理服务。
黑龙江省在《新时代幸福龙江建设20件民生实事(2025年)》中提到,提高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明确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80元/人月提高到100元/人月。
安徽省提出,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做好红十字、慈善等工作。
江西省明确,要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提升残疾人关爱服务水平。
福建省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14元提高到121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37元和114元,提高到145元和121元。
湖南省明确,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不低于740元/月和485元/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100元/月。
广东省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202元、270元提高到209元、280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开展工作,继续做好社会福利、慈善、法律援助等工作,依法保障妇女儿童、青少年和残疾人合法权益。
四川省将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20元、90元。
青海省提到,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调整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兜牢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西藏自治区将困难残疾人生活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288元,达到1728元;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576元,达到3456元。同时将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年人均补贴标准提高480元,达到1200元。
陕西省将推进防返贫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推广“融救助”等模式,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档次养老保险费。
 
就业:提技赋能 拓展就业岗位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残疾人就业是帮助他们增加收入、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和梦想的重要途径。
为了帮助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内蒙古自治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特殊群体的就业需要格外关注、重点保障,要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
浙江省明确,为80万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帮扶,帮扶残疾人就业1万人以上。
山东省提出将服务残疾人就业2.5万人次。
广东省将开发储备超5000个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做好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
四川省明确,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5万人以上,聚焦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
为帮助残疾人提升技能,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北京市提出,将新增残疾人就业岗位2000个,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为残疾人大学生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
宁夏回族自治区将为10万名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每人每年购买50元意外伤害保险。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出为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困难残疾人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