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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北京地区困难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文章来源:北京人社 发布日期:2024-07-03

近日,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北京地区院校中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可在毕业学年申请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帮助毕业生更好实现就业创业。市人社局发出温馨提示,2025届毕业生申领工作即将启动,请及时关注所在院校的相关通知。

 
六种情形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在毕业学年符合以下六个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
3、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同一人员不可重复领取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毕业生,按其中一项标准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北京地区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也不再发放补贴。
本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
 
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院校提交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
2、各院校按程序进行材料收集、校级审核,集中公示;
3、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法人办事”-“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模块进行补贴申报。
 
温馨提示:
补贴发放工作原则上在毕业学年10月底前完成。未如期申报的毕业生,须在次年4月底前申请补充办理有关手续。
 
责编:竹俊娥 
统筹:赵清华
  监制:张ㅤ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