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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2022—2024年实现全国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00万人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日期:2022-04-13

4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实现“十四五”时期残疾人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目标作出部署。

《行动方案》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明确了2022-2024年三年内开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的任务目标、主要措施、保障条件、宣传动员和监督落实等内容。
三年内新增残疾人就业100万人
就业是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改善残疾人生活,帮助残疾人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
其中,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对健全特殊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残疾人就业帮扶等提出要求。历年政府工作报告也都对帮扶残疾人就业作出安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李克强总理强调,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安排残疾人就业,帮助每一个有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梦想。
王勇国务委员也曾多次对完善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大力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提出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提出了“开展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的要求。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和发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辅助性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就业、灵活就业等各类就业形式的专项政策;制定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用、税收优惠减免、政府采购优先、职业技能提升等各类扶持办法。2019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202110月,中国残联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五部门共同印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目前,国家残疾人就业政策体系相对完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以有效汇集、落实、推广现有扶持政策,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应当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
随着国家政策的推动、各级残联和社会各界的努力,我国残疾人就业率呈现上升趋势。“十三五”期间,经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我国城乡残疾人实现新增就业180余万人,圆满完成任务目标,残疾人就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据中国残联实名统计,截至2021年底,我国仍有800余万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未实现就业。未就业残疾人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残疾人占较大多数,残疾人整体上就业能力不足。《行动方案》充分考虑这一现状,结合当前我国整体就业形势,将帮扶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作为今后三年阶段性工作的重点。
就此,《行动方案》提出,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更好地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20222024年,共实现全国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00万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改善,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了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3年内实施“十项行动”
目标引领方向,而决策的生命在于落实。为了完成这一目标,《行动方案》在主要措施部分提出了在3年内实施“十项行动”的内容,共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实施“四方”力量安排或助残就业行动。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首次明确,要求建立统计和公示制度,切实增加机关和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透明度。同时,对省、市、县、乡4级都提出了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具体要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通过组织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拿出一批岗位定向招录残疾人就业,3年内争取集中帮助较大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则通过及时足额缴纳残保金、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予以规范;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要求,对近年来不同类别残疾人就业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进行整理推广,打造残疾妇女“美丽工坊”等品牌,帮助各地各类残疾人组织或助残就业组织找到工作方向,更有工作遵循。
其次,实施“四类”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行动。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要求,地市级普遍开展辅助性就业项目劳动调配工作,以解决辅助性就业劳动项目不足的短板;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着重延续残疾人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和帮扶机制,以防止已经脱贫残疾人的再度返贫;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提出,对残疾人大学生提前开展就业服务和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的要求,以提高对残疾人大学生的就业服务质量和覆盖面;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着重提出,加强盲人按摩机构建设和完善盲人医疗按摩制度,以补足盲人按摩基础能力建设的薄弱环节。以上规定主要是针对残疾人就业重点群体现实中的特殊需求,提出了个性化的扶持措施。
最后,实施“两项”残疾人就业提升行动。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通过开展“四个一”活动,对各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进行准确摸底,同时要求加大就业服务的规范化、社会化水平;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出,根据职业能力评估结果开展精准化培训,同时大力提倡残疾人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切实提升残疾人群体的就业能力。
此外,《行动方案》明确了组织、政策、资金、信息支持、宣传动员和监督落实六个方面的保障条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指导、推动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的实施与落实;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实现残疾人就业数据互联互通。
同时,《行动方案》要求开展“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各项行动牵头部门和部门职责分工,按年度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在方案实施期间,至少组织1次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和效果评估。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根据国务院文件要求,要求各地残联深入学习贯彻《行动方案》,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残疾人就业基本数据和情况,完善各项残疾人就业实名信息管理系统,为开展和验收专项行动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细化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制定本地区《行动方案》推进计划,将残疾人纳入各级公共就业帮扶活动,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就业服务,组织好各类残疾人就业专项活动;充分利用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的有利时机,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更多用人单位全面了解掌握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