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平谷区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9名
文章来源:金海湖小镇
发布日期:2025-04-11
一、招聘对象
报名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本市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农村劳动力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女满四十周岁以上和男满五十周岁以上人员(报名日之前至少连续6个月未实现就业);
2.残疾人员;
3.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4.“零就业家庭”人员;
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仅限非农业户口)。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未处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状态。
(三)处于失业登记状态或农村劳动力无业求职状态,距报名之日1个月前、3个月内,在“家门口”系统中至少有一条职业指导、职业测评、岗位推荐记录。
(四)未担任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投资人、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五)政务数据比对未发现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要求的其他情形。
(六)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
(七)聘用期间不能有兼职行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环境保洁员
1.拟招聘12名
工作地点:洙水3名、郭家屯1名、胡庄1名、将军关1名、滑子1名、晏庄1名、上堡子1名、水峪1名、上宅1名、统筹1名。
2.应聘条件
(1)户籍条件:具有平谷区户籍,此次招聘村所涉及的金海湖镇户籍优先,农业户籍优先。
(2)学历一般在初中文化程度以上,能够熟练使用手机、微信等社交应用软件。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具有一定的负重能力,能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
(4)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社会不良记录。
(5)持有正规三轮车D本(报统筹人员可以不持有)。
(6)认真负责,做好责任区环境卫生、环境秩序等各项清洁、维护、督促、宣传等工作。服从镇统一领导,负责责任片区的环境卫生工作,按要求参加镇组织的各种卫生突击活动,对责任清扫区轮岗无异议。注:如违反保洁员考核标准相关规定,根据考核规定,给予辞退处理。
(7)能够完成镇、村安排的其他临时或应急工作。
(二)林业保洁员
1.拟招聘3名,限男性。
2.应聘条件
(1)户籍条件:具有平谷区金海湖镇户籍,农业户籍优先。
(2)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一定的负重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具。
(4)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社会不良记录。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及主管科室安排。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
(6)工作内容:保洁、护林及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劳动保障协管
1.拟招聘1名。工作地点:将军关。
2.应聘条件
(1)户籍条件:具有平谷区户籍,此次招聘村所涉及的金海湖镇户籍优先,农业户籍优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安排、执行力强、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社会不良记录。
(5)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会操作电脑,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6)能够完成镇、村安排的其他临时或应急工作。
(四)残疾人工作协管
1.拟招聘3名。工作地点:中心村1名,东土门1名、上堡子1名。
2.应聘条件
(1)户籍条件:具有平谷区户籍,此次招聘村所涉及的金海湖镇户籍优先,农业户籍优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安排、执行力强、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社会不良记录。
(5)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电脑上基础软件及各类表格的处理,有一定的语言协调沟通和公文写作能力。
(6)能够完成镇政府安排的其他临时或应急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9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
(1)环境保洁员报名地址:金海湖镇环境办联系人:王皓联系电话:69996504
(2)林业保洁员报名地址:金海湖镇林业站联系人:李望舒联系电话:69991149
(3)劳动保障协管报名地址:金海湖镇民生保障办公室联系人:马雪艳联系电话:69992446
(4)残疾人工作协管报名地址:金海湖镇民生保障办公室联系人:田雪联系电话:699916093.
报名所需携带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最新打印的就失业登记信息、就业援助记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学历相关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残疾人员需持残疾证、享受低保待遇人员需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现场签署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注:夫妻二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携带二人各自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所有人页)。
(二)考试根据报名人数,所聘岗位报名人数大于招聘人数3倍,安排笔试、机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聘职数和笔试、机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机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3:3:4。如报考人数不足1:3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形式。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予录取。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三)资格复审根据考试结果,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政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政审不合格,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招聘安排,依据综合成绩,由用人科室确定具体上岗时间。
(二)工资报酬。经面试、政审合格者,与金海湖镇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