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平谷区马昌营镇便民服务中心拟招聘环境管护工人员15名
文章来源:奔腾马昌营
发布日期:2024-10-28
为保障我镇人居环境治理整治及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开展,为我镇居民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人居生活环境,我镇对村级公益性岗位环境管护工缺空岗进行人员补充,拟招聘环境管护工人员15名。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1、负责责任片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对本村环境问题有管护、处理职责。
▶2、负责本片区垃圾分类工作,做好每户垃圾分类指导工作。
▶3、做好本片区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督导村民落实门前三包。
▶4、村庄周边、主要道路、公共区域等杜绝卫生死角;村内无杂草,边沟干净整洁,沟渠池塘没有漂浮物;及时清除小广告。
▶5、环境管护工每天按时上下班,保证八小时在岗;上岗期间禁止饮酒。
▶6、环境管护工必须服从工作安排。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北京市平谷区户籍人员(马昌营镇户籍优先),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团队合作精神,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4、具有三轮车D本或者已经报名正在学习三轮车D本的人员。
▶5、男50-57周岁、女40-47周岁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报名月(含当月)前至少连续6个月处于失业登记或农村劳动力无业求职登记状态,且没有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本市单位缴纳或个人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金人员除外)、医疗保险(领金人员除外)、失业保险记录。
▶6、男16-49周岁、女16-39周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
(1)残疾人员(精神残疾、智力残疾、重度肢体残疾除外)。
(2)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3)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仅限非农业户口)
(4)零就业家庭人员
▶7、满足第5、6条的人员同时处于失业登记状态或农村劳动力无业求职状态,距报名之日1个月前、3个月内,在“家门口”系统中至少有一条职业指导、职业测评、岗位推荐记录。
▶8、未担任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投资人、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长期招工 咨询电话:6198170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马昌营镇便民服务中心(镇社保所)
3、报名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非农业户口《就业失业证》,农业户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残疾证、低保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核:由镇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核: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都要参加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环境治理、垃圾分类相关内容。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照考核成绩录取。
(四)体检:按照考核成绩录取人员必须提供体检报告。入选人员如体检不符合岗位要求,按本次考核成绩依次进行替补。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须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招聘手续。
(六)待遇标准及聘后管理:
1、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2、考核绩效等日常管理由用工单位负责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安置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1)在年终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2)不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不遵守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相关规章制度,经教育仍无转变的;
(4)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七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十五天的;
(5)自愿退出岗位的;
(6)劳动合同期满的;
(7)安置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招聘须知: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后果自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