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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平谷区王辛庄镇公开招聘放光公墓管护员通知

文章来源:平谷区王辛庄镇便民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4-08-20

一、招聘名额

放光公墓管护员6名。
二、管护员职责
1.服从镇、村两级管理;
2.负责公墓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消防安全、汛期防汛、冬季防火等日常管理;
3.负责公墓日常祭扫的防火、秩序维护、登记及祭祀物品清理;
4.24小时值班值守;
5.负责办理相关安葬事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平谷区户籍人员,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3.具有较强团队合作精神,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4.男50-58周岁、女40-48周岁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
5.男18-49周岁、女18-39周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
1)残疾人员(精神残疾、智力残疾除外);
2)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3)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仅限非农业户口);
4)零就业家庭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8.162024.8.23
2.报名地点:王辛庄镇便民服务中心(镇社保所)
3.报名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非农业户口《就业失业证》,农业户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学历证明、残疾证、低保证、一寸彩色照片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核:由镇便民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核: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都要参加考核。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照考核成绩录取。
(四)体检:按照考核成绩录取人员必须提供体检报告。入选人员如体检不符合岗位要求,按本次考核成绩依次进行替补。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须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招聘手续。
(六)待遇标准及聘后管理
1.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2.考核绩效等日常管理由用工单位负责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安置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1)在年终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2)不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不遵守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相关规章制度,经教育仍无转变的;
4)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5)自愿退出岗位的;
6)劳动合同期满的;
7)安置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后果自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69962128
 
平谷区王辛庄镇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