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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公告

文章来源:丰台人社 发布日期:2024-08-06

为进一步增强太平桥街道辖区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辅助性业务的工作力量,依据《太平桥街道城市协管员的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太平桥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现将相关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现拟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4人,其中劳动保障岗(公益性协管员)4人。
公益性协管员招聘对象为丰台区户籍且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满足以下五类其中一项):
1.女性满四十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人员(198481日之前出生)和男性满五十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人员(197481日之前出生);
2.残疾人员;
3.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4.“零就业家庭”人员(现役军人配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需连续中断缴费1年以上)。
(二)北京市丰台区户籍人员。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现役军人配偶、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六)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七)能够服从单位的安排与岗位调整。
三、工作职责
协助街道做好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5日—816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太平桥街道市民活动中心102室(详细地址:太平桥小区8号楼甲1号,联系电话:63477568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报考
1)报名表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单位公章);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以上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24821日上午9:00,考试地点在太平桥街道市民活动中心二层会议室。综合成绩在“丰台人社”微信公众号云招聘栏目公示。
(三)体检
安排对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
1.按照应聘岗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需在96日前,提供能够胜任工作的本人体检合格证明和无犯罪记录材料。
(五)公示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丰台人社”微信公众号云招聘栏目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2.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一)按照岗位相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岗位分配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
公益性协管员与街道市民活动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原则上一般为1年,续签合同按相关文件执行。合同到期后终止,无经济补偿金。
(三)工资待遇发放
工资发放由市民活动中心负责,按照街道相关文件执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六、相关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及时关注“丰台人社”微信公众号云招聘栏目,并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未及时查看公告或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者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单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太平桥街道招聘城市协管员报名表
 
丰台区人民政府太平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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