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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北京沈兴同力劳务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补充招聘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延庆区沈家营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4-07-11

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北京市、延庆区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经延庆区政府同意,北京沈兴同力劳务服务中心拟公开补充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招聘人数
沈家营镇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岗位4个,从事劳动保障辅助性工作;居家养老助残员岗位3个,从事养老助残辅助性工作,拟招聘共计7人。       
岗位一:劳动保障协管4名,下花园村、兴安堡村、魏家营村、八里店村各1名。报名人员需本村户籍,按村报名,按村录取,便于日后开展工作。
岗位二:居家养老助残员3名,负责登记辖区内老年人基础信息台账的更新与维护,负责老年餐的配送工作及其他老年人相关的居家养老服务等。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方面
热爱社会公益事业,有良好品行,未触犯过法律;服从分配,有责任心遵守纪律,胜任本职工作。
(二)身体方面
身体健康,有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劳动能力,未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心脑血管疾病、慢性疾病、重残,精神等重大疾病。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北京市延庆区沈家营镇户籍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农村劳动力中经一个月以上日常和重点援助,半年内就业援助6次及以上仍未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无拒绝公共就业服务记录,在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高中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计算机,热爱公益事业,符合社会公益性就业岗位需求条件的下列人员:
1.登记失业人员
登记失业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个人缴纳三险或单位缴纳五险不符合报名条件),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人员符合报名条件。
1)“4050”人员:女满40周岁(1984711日前出生)、男满50周岁(1974711日前出生)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2024610日(含)前登记失业。
2)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在2023711日(含)前登记失业。
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零就业家庭”人员、有就业愿望并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享受低保待遇人员,于2024610日(含)前登记失业。
2.登记农村劳动力
女满40周岁(1984711日前出生)、男满50周岁(1974711日前出生)以上,于2024610日(含)前登记无业或阶段性务农人员,且持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在无业或阶段性务农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个人缴纳三险或单位缴纳五险不符合报名条件),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人员符合报名条件。
3.名下有营业执照人员、在村“两委”任职人员不在此次报名范围内。
三、报名时间
2024712 上午9:00-11:00
四、报名地点
沈家营镇便民服务中心
五、招聘形式
本人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依据报名人数确定考核方式,并进行考核。
六、报名材料
1.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首页、本人页及本人变更页;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原件审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一份。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235页),原件审验后,留存复印件一份。
3.农村户籍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123页),原件审验后,留存复印件一份。
4.残疾、低保人员提供残疾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留存复印件一份。
5.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
6.现场填写《2024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七、工资待遇
与录取人员签订不少于1年期的劳动合同,执行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八、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者即时通报并予以辞退。
2.报名人员需确认自身状况能够胜任岗位工作需要,并确认服从岗位分配。
3.全区所有岗位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发现与其他组织重复报名的,所报岗位均无效作废。
4.此次招聘由北京沈兴同力劳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面试、计算机考试、体检、政审等有关安排及临时调整另行公告。
5.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供有效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如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此公告有效期自202478日—12日)
咨询电话:61133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