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联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第十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区残疾人联合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燕山残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全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推进残疾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职鉴发〔2013〕189号)、《中国残联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残联函〔2022〕11号)精神,结合本市2022年度技能竞赛工作安排,市残疾人联合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举办北京市第十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届竞赛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由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主办,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承办,成立北京市第十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确定有关竞赛的重大事项。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判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具体负责竞赛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竞赛项目征选、组织协调、业务培训、宣传动员、后勤保障,指导竞赛标准制定等工作;评判委员会负责制定竞赛试题、竞赛规则、评判细则以及裁判、赛务等工作;仲裁委员会负责竞赛监督和对竞赛申诉的最终裁决。
本届竞赛各项目以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竞赛阶段进行,视疫情防控情况,采取小型化、错峰等方式组织。根据残疾人报名情况,划分竞赛区域, 由组委会指定相关单位组织初、复赛,成立相应初、复赛组委会。每个竞赛级别未达到竞赛举办下限人数的(30人),结合竞赛项目情况由组委会酌情安排。初、复赛组委会于启动竞赛活动前5天向组委会上报相关备案资料。
二、竞赛项目
北京市第十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为市级二类竞赛活动,共设置5类20个竞赛项目(附件2)。
三、竞赛安排
(一)筹备:2022年4月中旬前完成
成立组委会,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开展宣传动员,做好竞赛各项准备工作。
(二)报名: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
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北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和在京就学或工作生活的非北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均可报名参赛。一人仅限报一个竞赛项目。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报名参加已获奖项相同项目的比赛。
参赛残疾人于2022年5月15日(含)前自行到街道(乡镇)残联报名或由单位统一组织到所在区残联报名,填报《北京市第十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残疾人服务一卡通(京籍)”或“残疾人证(外埠)”原件。
参赛报名统计以区(含:各区残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燕山残联)为单位组织汇总。各区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北京市第十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选手报名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报送至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初赛: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初赛由组委会指定单位组织实施,成立初赛组委会,开展初赛工作。
(四)复赛: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
初赛中各竞赛项目总成绩排名前30%的人员可获得参加复赛的资格。复赛由组委会指定单位组织实施,成立复赛组委会,组织开展复赛工作。
(五)决赛: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
复赛中各竞赛项目总成绩排名前30%的人员可获得参加决赛的资格。决赛由市残联成立决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开展相关竞赛项目的决赛工作。
(六)总结: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
各级竞赛组委会对本次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对获奖选手、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做好后续数据统计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四、竞赛标准和命题
已有国家职业标准的项目,原则上初赛、复赛和决赛分别按不低于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三级、二级的标准和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试题编制的有关要求准备试题并实施竞赛。暂无国家职业标准的项目,由各级竞赛组委会自行组织专家进行命题,报组委会审定后实施竞赛。
五、成绩评定
各级竞赛原则上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参赛情况,确不方便组织理论知识考试的,报组委会同意后可只组织技能操作考试。比赛名次按总成绩排名,无并列名次;如竞赛总成绩相同,按照技能操作比赛成绩优异者优先原则排名;如只进行了技能操作考试,按照技能操作完成时间短者优先原则排名。
六、竞赛奖励
竞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
各竞赛项目设立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和优秀选手奖、拼搏奖,由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并根据《北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奖励暂行办法》(京残发〔2019〕32号)规定,对选手进行奖励。
对在竞赛活动中,宣传通讯报道及时、比赛组织工作严谨、组织人数和竞赛项目规模大、选送参赛选手技能水平有明显提高的区残联,及在竞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组委会颁发证书,授予“优秀组织单位”或“突出贡献单位”牌匾。
各级残联可采取精神奖励、物质奖励等多种形式,对获奖选手进行奖励。
七、经费保障
竞赛活动经费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解决,并加强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
组委会日常工作和决赛工作经费由市残联承担;初赛、复赛工作经费由组织实施竞赛项目的区残联承担;竞赛期间选手的食宿、交通等保障工作,由选送的区残联负责;可视情况统一参赛选手着装,费用由各区残联解决。
各区残联可根据开展竞赛工作的需要向各区财政部门申请工作经费。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各级残联、人力社保部门要密切配合,把本次竞赛活动作为展示首都残疾人精神风貌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果的重要平台,认真做好参赛选手的报名、选拔工作,切实加强赛务、裁判人员队伍建设,周密制定竞赛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竞赛活动监管和工作保障力度,确保竞赛顺利组织实施。
(二)科学防疫,确保安全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履行监管职责,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合理安排竞赛时间、地点、组织形式,确保竞赛安全有序开展。
(三)积极宣传,做好总结
各级残联要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残疾人职业培训政策、技能人才事迹宣传,认真做好竞赛活动工作总结,展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成效,激励残疾人在生产和服务一线建功立业,形成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 战勇 侯家琳
电 话:87892469
传 真:87892436 邮箱:houjialin@bdpf.org.cn
地 址:东城区西革新里112号院 邮编:100010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