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无障碍客户端 网站无障碍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首页 欢迎访问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政务信息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党建工作 政策法规 人事工作 联系信息 资讯信息 要闻 动态新闻 图片新闻 专题专栏 视频报道 相关知识 业务频道 康复服务 教育就业 文化体育 法律维权 辅助器具 爱心助残 汇爱服务 服务平台 残疾人证 生活保障 康复服务 辅助器具 教育培训 劳动就业 交通出行 居家无障碍 互动交流 热点问答 领导信箱 在线咨询 在线调查 我有需求 站内搜索 搜索 所在位置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 业务频道 > 教育就业 > 社保扶贫 > 扶贫开发 关于印发《北京市扶贫助残基地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就业中心 发表时间:2013-03-11 【字体:大 中 小 】 关于印发《北京市扶贫助残 基地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门头沟区、房山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延庆县、密云县残联: 为了正确评价各扶贫助残基地的工作成果,激励和调动基地扶持贫困残疾人的积极性,促使其健康持续发展,现将《北京市扶贫助残基地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京残发〔2010〕57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扶贫助残基地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