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扶贫助残基地扶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扶贫助残基地
扶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门头沟区、房山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延庆县、密云县残联:
为了进一步规范扶贫助残基地工作程序,更好地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现将《北京市扶贫助残基地扶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关于印发《北京市扶贫助残基地
扶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门头沟区、房山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延庆县、密云县残联:
为了进一步规范扶贫助残基地工作程序,更好地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现将《北京市扶贫助残基地扶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