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扶贫助残基地扶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就业中心   发表时间:2013-03-11 【字体:

  关于印发《北京市扶贫助残基地

  扶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门头沟区、房山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延庆县、密云县残联:

  为了进一步规范扶贫助残基地工作程序,更好地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现将《北京市扶贫助残基地扶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京残发〔201056关于印发《北京市扶贫助残基地扶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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