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保健按摩师竞赛参赛指南
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保健按摩师竞赛已开展报名工作,现将参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展技能风采,圆成才之梦
二、举办单位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举办。
三、竞赛级别和特点
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保健按摩师竞赛为市级一类竞赛,是取证类竞赛项目。竞赛中健全人、残疾人共同参赛,体现了残健融合精神。
四、组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京人社职鉴发〔2013〕189号)和《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的通知》(京人社职鉴发〔2016〕11号)等文件执行。
保健按摩师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级别,初赛和复赛划分单独的残疾人竞赛单元,决赛安排残健同台竞技。残疾人参赛取得的成绩,同时计入北京市第八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成绩。
五、竞赛报名
(一)报名条件
各企事业(机关)单位职工,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教师和学生,私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残疾人均可报名。
(二)报名材料
参赛者近期蓝底电子证件照1张, 具体要求:
1、文件必须是jpeg或jpg格式,修改文件后缀无效;
2、尺寸要求:宽度大于400像素(px)、高度大于600像素(px),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在35-50KB(以内);
3、成像区全部面积27mm×35mm、头部长度21-24mm、头部宽度17mm-19mm;
4、要近期(三个月内)正面蓝底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无任何装饰,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5、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并不得进行任何影响特征修改。
(三)报名方式
1、个人报名:个体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自行网上报名;
2、集中报名:市总工会统一组织本系统参赛人员报名;市沐浴行业协会统一组织成员单位参赛人员报名;北京联合大学特教学院、北京市盲人学校的教师、学生在本校报名;残疾人由区残联统一组织报名。
(四)报名时间
3月1日—4月30日。
(五)报名网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bjrbj.gov.cn/zyjd/jingsai/。
(六)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六、初赛、复赛、决赛
初赛、复赛由市残联指定竞赛单位分别成立初赛、复赛组委会,结合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开展初赛、复赛工作。
决赛由北京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成立决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开展决赛工作。
七、竞赛标准和试题
初赛、复赛、决赛分别按照保健按摩师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按摩师)、三级(高级按摩师)、二级(技师)的标准和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试题编制的有关要求准备试题并实施竞赛。
八、参考资料
《国家职业标准保健按摩师(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保健按摩师(基础知识)》第二版,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保健按摩师(初级中级高级)》第二版,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保健按摩师(技师高级技师)》第二版,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九、竞赛方式和成绩评定
各级竞赛均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比赛,其中理论知识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比赛名次按总成绩排名,无并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按技能操作成绩优异者排名优先原则执行。评定成绩一次有效,不予补考。
十、竞赛奖励
(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保健按摩师竞赛项目获得优异名次的选手,且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成绩均合格者,核发保健按摩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决赛第一名至第十名选手,核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复赛前五名的选手,核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30%的选手,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初赛前三名的选手,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20%的选手,核发国家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30%的选手,核发国家五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获奖证书
决赛前十名的获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初赛、复赛前十名的获奖选手,由各级竞赛组委会分级颁发获奖证书。
(三)其它奖励
决赛第一名的选手,授予“北京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牌;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首都劳动奖章”评选;优先推荐“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其中女选手优先推荐“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评选;其中35岁及以下的选手优先推荐“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评选。
决赛前五名的选手,直接纳入北京市技能人才储备库管理;可免费参加市人力社保部门举办的技师研修班。
对获得“北京市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各企业可根据其日常表现和贡献,给予工资晋级奖励。
对获得决赛第一名选手的指导教练,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传承奖。
对在决赛中成绩突出选手所在的局、总公司、企业集团、机关事业单位、院校,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胜奖。
各级竞赛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物质奖励、现金奖励、免费培训奖励等多种激励措施,鼓励从业人员踊跃参加大赛活动,引导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学技能、比创新、做贡献。
十一、竞赛工作安排
组织参赛报名:3月1日-4月30日;
组织赛前培训:5月1日-5月31日;
组织开展初赛:6月1日-7月31日;
组织开展复赛:8月1日-9月30日;
组织开展决赛:10月1日-10月31日;
总结阶段:2016年11-12月。
十二、竞赛信息网站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bjrbj.gov.cn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www.bdpf.gov.cn
咨询电话:靳文宝 67116475-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