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举办2009年残疾人社区(村)康复工作业务培训班

  发表时间:2009-04-23 【字体:

  4月13日至22日,朝阳区残联举办了2009年残疾人社区(村)康复工作业务培训班,分三批对43个街道(地区)的894名残疾人协管员、社区(村)福利主任、康复协调员进行了30学时的培训。

  区残联理事长王毅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王毅在讲话中指出,本次培训既是残联系统人才培养规划的重要任务,也是朝阳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重要保障,更是确保2009年通过北京市审评和2010年通过全国审评的重要部署会议。他分析了目前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背景和当前形势,从朝阳区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历程谈到了康复示范区创建后的成绩与困难,要求康复工作者要坚定信心,努力工作,确保2009年康复任务的圆满完成。他对培训班全体学员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利用此次学习机会了解将出台的优惠政策,充实、更新知识内容,拓展知识领域,促进残疾人工作更大的发展;二是找准本地区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切入点,将学习的成果带到工作中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好、掌握好、运用好;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珍惜学习机会。

  康复工作业务培训是朝阳区按照《北京市残疾人康复系统人才培养规划》的要求举办的。此次培训学习气氛浓厚,课程安排得当,突出表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培训重点,全面提升社区康复工作者的工作素质和能力
  今年,朝阳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点是扎实做好“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此次培训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指标要求、审评流程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培训。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过程中,残疾人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是最关键的因素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区康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社区康复协调员是残疾人社区康复的基层工作者,直接面向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社区康复协调员的自身素质和能力,为下一步开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以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传授社区康复工作知识
  鉴于2009年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较重,社区部分新上岗的康复协调员对本地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缺乏了解、实际经验欠缺,在本次培训班学习中,区残联各业务部室负责人根据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标准,为学员们不仅详细讲解了朝阳区2009年残疾人康复重点工作、康复救助政策、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同时针对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需要,增设了视力疾病的发现与预防、耳聋的预防与康复、脑卒中发病原因、临床表现及预防、盲人定向行走培训、残疾人心理特点及日常服务等培训科目,突出培训内容的可操作性,使学员们对残疾人康复领域的各项业务知识和社区康复工作职责有了明确的认识。

  三、学员反响强烈,培训效果良好
  本次培训班是区残联2009年培训人数最多的一次。在会务组的认真组织和安排下,学员们的学习效果得到了充分保证。有些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学员提前来到会议室等候上课,有些学员看不清投影,就仔细地听老师口述,课后借阅其他学员笔记。课堂上,学员们积极提出问题,虚心向老师请教,授课老师结合社区(村)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学员们一起讨论,并提出想法和建议。中日友好医院眼科主任陈术教授讲解的“视力疾病的发现与预防”一课尤其受到学员们的欢迎。陈教授用科学严谨的态度,利用多媒体教学,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白内障眼病、糖尿病眼病的临床表现与手术情况。学员们在观看视力疾病患者接受手术的录像时,纷纷表示,回去一定要宣传用眼爱眼知识,让更多的人重视视力健康。

  区残联副理事长杨泰峰在总结中就如何做好基层残疾人康复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增进与残疾人的感情,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为残疾人朋友多办实事;二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三是加强社区康复站的运转,积极开展各项残疾人康复工作,确保“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

  通过培训,学员们基本掌握了残疾人社区康复知识,对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大家纷纷表示,回到工作岗位后,一定要按照区残联的统一部署,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认真做好残疾人各项康复救助、服务工作,用所学到的知识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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