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残疾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进入质量检查阶段

  发表时间:2008-05-08 【字体:

  自2月1日朝阳区正式启动残疾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以来,区残联按照北京市残联的整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区实际情况,精心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制度,认真组织方案实施,在调查工作中采用了许多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和工作方法,既节省了工作时间和办公资源,又有效地降低了工作强度,对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采集数据的校验、统计及汇总等工作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工作中,区残联还探索、总结出一套适合朝阳区残疾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实际情况的“五位一体”工作方法,取得了显著成效。

  4月25日起,朝阳区残疾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进入最后一个阶段——“数据比对和质量检查阶段”。为了确保数据采集与录入的质量,区残疾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办公室根据《朝阳区残疾人基础信息调查数据质量的检查标准和方法》和《北京市残疾人基础信息登记表的逻辑检查规则》,对采集登记表和已录入区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系统的数据进行质量检查。

  区残疾人基础信息调查办公室对各街道(地区)采集的调查表录入情况按照100%进行逐一检查和校对。检查内容包括调查表中的残疾人姓名、残疾类别、残疾证号,登记表编号等90余项内容。

  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调查工作办公室再次对各街道(地区)上报的调查表按照10%的比例进行数据质量抽查。抽查按照《数据质量检查标准》及《逻辑检查规则》逐项检查,要求每一张登记表的差错数应小于等于3处,不达标的坚决退回重新采集;每个单位的总差错率小于0.3%方可通过检查。通过此次数据质量检查,有效地降低了登记表在填写录入过程中的再生性误差,确保了朝阳区残疾人基础信息各项数据的准确。

  通过“数据比对和质量检查阶段”工作,纳入调查范围的33034份《残疾人基础信息登记表》实际调查率为99.3%(199人为人户分离);调查表入库率为100%;入库有效信息数据约230余万条;数据质量检查合格率为100%。

  在下一步工作中,区残疾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办公室将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已经验收完毕的《基础信息登记表》进行归档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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