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残联多措并举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工作

  发表时间:2007-08-02 【字体:

  7月18日,平谷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工作正式启动。各用人单位应在7月18日——10月31日,到区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大厅申报2006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在10月31日前到区地税机关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区残联多措并举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工作:
  1、协调区地税机关向全区1万余家用人单位发送短信及邮件,在地税局网站公布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须知,各地税所的服务窗口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
  2、协调区电视台制作新闻专题。
  3、协调区信息中心在绿谷信息网上公布北京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通告和平谷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致全区用人单位须知。
  4、区残联向1万余家用人单位发送平信及挂号信1.5万余封,并在区残联网站制作残保金专题。
  5、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9名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深入学习政策,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做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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