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残联下拨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经费

  发表时间:2007-05-31 【字体:


  12月27日下午,东城区残联召开了街道残联理事长会。会议首先传达了区残联理事会决定:为促进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全面开展,实现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的目标,决定按每个社区1000元标准,向各街道残联下拨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经费,用于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需求评定、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普及康复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制度建设,培训工作人员,开展适合各类残疾人特点和符合需求的个性化服务等工作。同时要求各街道根据《东城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实施方案》的工作内容,也要为社区配备相应经费,确保“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及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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