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积极做好《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实施工作

  发表时间:2007-05-31 【字体:

  《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门头沟区卫生、残联积极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一是节前对门头沟区全体精防人员及精神专科医院全体医护人员进行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学习培训;二是按照《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修改并充实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三是增加了节假日及夜间值班的医资力量,安排骨干医师备班,以便患者随时就诊;四是通过电子滚动屏、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对《条例》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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