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223名残疾人专职委员上岗

  发表时间:2007-05-29 【字体:

  日前,海淀区223名残疾人与所在的镇乡、街道社保所签订劳动合同(农村为岗位协议),分别到162个社区、61个村委会从事最基层的社区、村残疾人工作。
  此次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是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残工委有关文件精神,将加强社区、村残疾人协会工作与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相结合,利用镇乡、街道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从今年开始,力争两年完成2008年前在已经建立残疾人协会的社区、村各配备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任务指标。今年专职委员招聘工作得到了市残联的正确指导,市残联副理事长亲临选聘工作动员会现场,组联部领导分别巡视考试现场、参加上岗仪式;选聘工作同时也得到了区财政局、区劳动局、区民政局、区街工办、区农林委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去年底,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的通知》,确立了招聘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招聘范围、招聘条件、招聘办法、招聘程序、招聘时间,同时对招聘人员的待遇标准、专职委员的职责和日常管理制定了相关规定。2007年元月,区残联制作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用书--《残疾人工作基础知识100问》,发放到各镇乡、街道残联,并组织牵头召开各镇乡、街道社保所、残联理事长参加的专门会议进行部署。2月,约259名通过推荐报名合格的残疾人在各镇乡、街道分别参加了(区残联统一出题)笔试,228名残疾人通过笔试考试合格;3月,区残联、区民政局、区街工办、区农林委联合下发海残字(2007)11号《海淀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4月,各镇乡、街道面试公示后,区残联举办新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岗前培训班并举办上岗仪式。培训班上,进行了心理素质教育、职业指导,区残联各业务部门就残联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了考试。5月,29个镇乡、街道社保所完成劳动合同(岗位协议)的签订,区残联统一发放聘书。
  至此,海淀区2008年前在已经成立残协的社区已经配备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任务指标已经完成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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