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联第四届主席团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

  发表时间:2008-04-29 【字体:

  4月27日至28日,北京市残联第四届主席团第六次全体会议在京西宾馆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换市残联第四届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名单,确定了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时间,通过了市残联第四届主席团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名单。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市残联理事长赵春鸾、市民政局副局长谢延智、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文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李壑和市残联各专门协会主席李伟洪、刘再军、刘京生、刘志跟出席会议。

  会上,赵春鸾理事长宣读了北京市残联第四届主席团工作报告(讨论稿),介绍了市残联“五代会”筹备情况。与会委员认为报告回顾了五年来首都残疾人事业取得的突出成就,全面总结了基本经验,提出了奋斗目标,明确了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是一个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报告,一致同意将报告提请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审议。

  副市长丁向阳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生产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为首都建设和奥运会的筹备做出了积极贡献。他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各级残联组织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进一步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丁向阳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转变观念,锐意创新,努力开创残疾人事业新局面。各级残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各级残联组织和广大残疾人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牢记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积极搭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平台,协调、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残疾人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期间,还组织主席团委员学习和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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