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爱无“碍”—“法院+残联” 双向联动让诉讼服务环境无障碍
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达到辖区内诉讼服务环境无障碍目标,近日,区法院和3家法庭无障碍基础设施完成了“优化升级”。
图为座谈交流
今年8月开始,区法院、区残联投入资金55万元,为密云区人民法院和巨各庄镇、太师屯镇、西田各庄镇的3家法庭作了主体改造。本着“因地制宜、优质适用”出发,区法院、区残联对涉及立案、审理、执行等各诉讼环节的无障碍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实现“优化升级”,使法院和法庭内部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助残标识等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同时还配备了各类拐杖、轮椅、助听器等辅助器具,更好保障辖区内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各种诉讼活动。
图为实地调研
我们相信,广大残疾人朋友在权益诉讼中将会享有更加便捷的“绿色通道”,助残护残、关爱残障人士的法制氛围会更加浓厚,在感受到社会温暖与关怀的同时,残疾人朋友的获得感、幸福感也会不断增加。
(供稿:郭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