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检查

  发表时间:2013-05-23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实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切实掌握精神疾病患者救治、管理、服务措施,5月中旬,房山残联与区卫生局联合对区精保院、各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全面检查。本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电话和入户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责任单位关于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治疗工作,为全区精神保健卫生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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