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残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发表时间:2016-04-15 【字体:

  图为会议现场图为会议现场

  4月15日,丰台区残联召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区残联党组书记徐爱华、理事长于清、副理事长杨红、副理事长宋红梅及全体人员共31人参加会议。

  会上,于清理事长传达学习了王安顺市长在市政府召开的第四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区委书记杨艺文和区纪委书记李军在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工作报告。党组书记徐爱华部署了丰台区残联党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方案,并对区残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牢牢把握区残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之间的内在联系,整体谋划,协调推进;二是牢固树立“两个意识”,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带动区残联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三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部门要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融入日常工作,扎实、规范、有序推进丰台区残疾人工作的开展。

  最后,区残联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工作人员逐级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保证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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