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举办常律师讲宪法活动 喜迎首个国家宪法日

  发表时间:2014-12-04 【字体:

  图为常律师讲宪法图为常律师讲宪法

  图为讲座现场图为讲宪法现场

  为了迎接12月4日全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丰台区残联分别于11月26日及12月3日在区残疾人综合服务活动中心开展了以“增强法治观念 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常老师讲宪法活动,共有300名残疾人参加。

  活动中,常律师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性、我国制定宪法日的重要意义,对《宪法》知识进行了认真的讲解。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就是根据《宪法》制定出来的。常律师还与残疾人积极互动,针对残疾人提出的与宪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和问题,进行了解答。

  通过常律师讲宪法活动的开展,让残疾人对《宪法》有了较清晰的认识,了解了我们国家从“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再到“法治中国”理论和实践的路径,也为让更多的残疾人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做了一次非常有意义的宪法知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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