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召开贯彻北京市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联席会

  发表时间:2015-06-04 【字体: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京市残疾人护理补贴新政策,做好政策衔接工作,6月3日,海淀区残联会同区老干部局、区民政局和区人保局共同召开了联席会议,会议就避免产生重复享受补贴问题进行了商讨。

    会上,海淀区残联副理事长马广英就北京市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进行了介绍和解读。根据新政规定,已享受了离休干部护理费、残疾军人护理费、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因公致残返城知青护理费、见义勇为人员护理费等相关待遇的残疾人以及持有《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的残疾人和集中供养的抚恤优待对象不能重复享受该政策。据此,与会各部门一致商定由区老干部局、区民政局、区人保局根据各自职责范围,为区残联社保部提供上述人员信息,由区残联确保上述人员不会重复享受此项政策。

    据悉7月1日海淀区将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残疾人护理补贴新政策。联席会议的召开,从机制上保障了避免重复享受,能有效地堵塞漏洞,减少政策资金的损失。


图为联席会议现场图为会议现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