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以检察公益诉讼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有效贯彻实施,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做好海淀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12月8日上午,海淀区残联联合检察院、卫健委与属地街道,并邀请残疾人代表共同对中关村医院、学院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体验式”督导。
图为督导现场
督导组一行先后查看了两家单位的挂号低位服务台、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自助挂号机等设施,对中关村医院醒目的地面标识以及学院院卫生服务中心的出入口坡道设置的人性化给予充分肯定,对个别卫生间门的开向、低位容膝空间不够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方案。督导组要求两家单位要对照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测评标准,逐项逐条进行排查整改,全力完成创建工作,确保做到“零失分”。
督导检查结束后,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新娥、副主任白晓晨一行来到区残联进行座谈,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刘永泉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议,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姚万军主持。
会上,区残联介绍了近年来海淀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总体情况以及现阶段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残疾人社会保障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策。双方围绕各自职责,深入探讨了《关于在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的协作意见》,就如何发挥“无障碍公益诉讼”及维护加强残疾人保护协作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对后续重点领域协作达成意向。尤其是针对新建、在建工程未落实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三同步”规定的情形,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预防性功能,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推动新建、在建项目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三同步”要求落实,切实保障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无障碍出行安全。
图为座谈现场
下一步,双方将通过具体工作推动双方协作向纵深发展,探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无障碍环境治理体系,区残联也将积极构建“残联+检察” 工作机制,深化对口联系、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理论研究与宣传联动等方式,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切实保护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利益,以检察力量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用爱建设无“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