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残联组织《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宣贯专题辅导
《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残联系统发挥好“代表、管理、服务”职责,10月29日,朝阳区无障碍专班办副主任杨瑞臣就《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进行宣贯专题辅导,区残联党组成员及全体机关干部共计60人参加。
会上,围绕“制定条例的背景和起草过程;条例适用范围和原则;在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方面作了哪些规定;如何回应无障碍设施欠缺、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长期存在的问题;在推进无障碍信息交流方面有哪些保障措施;在加强无障碍社会服务方面有哪些制度安排”等6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并向全体残联机关干部职工通报了朝阳区三年行动工作成果。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朝阳区将具体做好“五个一”工作:一是由各级专班领导分层进行一次宣讲。具体做到:讲清学习的意义,讲清落实的责任,讲清贯彻的方法。二是积极邀请市区两级无障碍专家对《条例》进行一次授课辅导。三是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年人和残疾人代表对涉奥点位进行一次体验监督。四是结合相约北京冬奥会系列测试赛前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持续运用“机动+联动”机制,对场馆周边及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进行一次覆盖式检查。五是制作一期“朝阳区无障碍精品点位展示集锦”,做好三年行动成果的总结与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