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组织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调研

文章来源:教就部   发表时间:2016-03-31 【字体:

  3月30日,市残联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8家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共21人,围绕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基本情况和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思路办法,到西城区手拉手职康站、朝阳区梦源职康站和昌平区兴寿镇兴福之家职康站进行调研。调研中,听取了所到区残联及职康站有关情况介绍和对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建议,现场察看了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情况,并就下一步研究起草北京市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实施意见工作交换了意见。市残联唐海蛟副理事长参加调研。

  辅助性就业,是指组织就业年龄内有就业意愿但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的一种集中就业形式,在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报酬和劳动协议签订等方面相对普通劳动者较为灵活。我市现有持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17.3万人,其中劳动年龄内未就业的有5.7万多人,他们是就业难度最大的困难群体。《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6〕8号),将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求到2016年底,各区至少建立一所示范性辅助性就业机构;到2020年,各区辅助性就业机构要满足更多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需求,培育形成残疾人新的就业增长点。市委改革办协商民主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将制定本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实施办法,列为深化协商民主和社会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做好调研准备,市残联教就部先后两次听取区残联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建议,研究提出了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国残联等8部门《关于发展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5〕27号)的初步意见。近期,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听取参加调研的8家单位对本市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


图为调研组了解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情况图为调研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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