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残联共同召开中小学融合教育行动计划启动暨培训会

文章来源:教就部   发表时间:2013-06-08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中小学融合教育行动计划》(京政办函[2013]24号)要求,进一步加快首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尊重并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拥有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权利,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推进首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促进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市教委、市残联于6月6日共同召开了北京市中小学融合教育行动计划启动暨培训会。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李天顺副司长、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唐淑芬副主任、市教委罗洁副主任、市残联吴学文副理事长、市教委李奕委员以及各区县教委主管主任、区县残联主管理事长及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部分融合教育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近150人参加会议。

  会上,罗洁副主任要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特殊教育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必须要科学规划,特别扶助,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教育的权利;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第一,建立特殊教育支持中心,引领区域内特殊教育发展,行政部门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力争年内挂牌。第二,落实北京市政策要求,提高教师待遇,特教学校教师、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享受特教津贴。第三,继续加大投入,按新颁办学条件标准实现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主要项目达标、补充教师编制。第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推动首都特殊教育走上专业化、规范化、融合化的高质量科学发展之路。吴学文副理事长要求,各级残联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残疾人教育工作,一是要做好筛查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库,确保一个都不少,实现全覆盖;二是要做好服务工作,与教育部门积极合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落实好文件精神,推动残疾人融合教育工作;三是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倡导融合教育理念,营造残疾人融合发展良好氛围,维护好残疾人公平、平等接受教育权益。

  房山区教委、 人大附小、北大幼教中心分别介绍了开展融合教育工作的经验;市教委相关处室对《北京市中小学融合教育行动计划》(京政办函[2013]2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3]1号)两个文件进行了解读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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