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发表时间:2020-10-13 【字体:

       10月12日下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市委书记蔡奇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市政协主席吉林出席。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出,要用足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各项政策要朝着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发力。善于运用改革思维和改革办法,解决构建新发展格局面临的新问题。在加快推进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改革、有利于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改革、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改革上下功夫。把构建新发展格局与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衔接起来,与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衔接起来,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全力完成好党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及时做好总结评估,谋划好“十四五”时期的改革思路。

  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加强诉源治理的工作措施》,指出,要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加强诉源治理的方法途径,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围绕重点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前端及时化解,依法运用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发挥律师作用。完善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推动公证机构参与,用好仲裁手段。依法把好案件“入口关”,用好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会议审议了《关于健全完善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的意见(试行)》,指出,要加强市区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执法监督等职责,健全政法单位制约监督管理机制,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执法司法办案重点环节制约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及民事执行、刑事执行等阶段重要节点制约监督。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保障机制,加强权力运行全流程动态监管。加强政法干警职业保障。

  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指出,要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职能作用。严格依法规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质效。加强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增强社会公益保护意识。

  会议审议了《北京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指出,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政府采购支持创新试点和集中采购机构竞争试点。加强采购人内控建设,加强监督管理。

  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同时落实主体责任,杜绝消防隐患。强化便民利企服务,针对老旧厂房、传统百货改造等情形,建立健全规范明晰的标准体系。完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强化火灾事故的倒查追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加强消防队伍建设,锻造应急救援精兵。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书面审议了居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提高协商议政质量的意见(试行)、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大力发展高精尖产业的若干措施、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等5个专项督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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