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支持性就业督导项目的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服务工作的开展,引导支持性就业服务机构专业能力提升,通过公开采购形式确定1家单位承接2020年支持性就业督导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
二、采购对象
具备响应条件的相关机构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服务期限:从签约之日起12个月
(二)项目经费:16万元
(三)项目具体要求:
1.项目总体要求和目标。落实《北京市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服务办法(试行)》(京残发〔2017〕14号)要求,做好2020-2021年全市支持性就业督导工作。通过督导,指导社会机构开展支持性就业服务,规范支持性就业服务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全市支持性就业服务的质量。
2.具体工作内容
(1)制定《2020年北京市支持性就业督导工作实施方案》,遴选组建督导员队伍;
(2)组织管理督导员队伍,为全市所有支持性就业服务承接机构和就业辅导员的提供督导服务。
(3)组织开展督导人员业务培训、交流及考核。
3.质量要求
(1)制定督导工作方案,遴选组建督导队伍:
①制定《2020年北京市支持性就业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实施情况及时优化完善;
②组建督导队伍:人员不少于8人,结构上包含支持性服务机构负责人、一线就业辅导员、特教老师和相关项目管理专家;程序上依照申请—培训—聘用—考核实施。
(2)组织开展全市支持性就业服务督导:
督导包含技术指导督导、结案评估督导和机构分级督导三部分内容。支持性就业督导人员以承接委托服务方分配的支持性就业服务承接机构和就业辅导员为服务对象,每季度为服务机构和就业辅导员提供不少于18小时的线上支持,全年不少于72小时;每季度为服务机构和就业辅导员提供不少于18小时的实地督导,全年不少于72小时。每月月初提供上月月度工作报告。
①技术指导督导:督导范围覆盖全市所有支持性就业服务承接机构和机构内就业辅导员。
②结案评估督导:督导范围覆盖全市所有支持性就业结案评估督导需求。采取小组合作、交叉督导方式,按照督导工作管理表开展督导工作,核查每个个案的全套量表,具体包括完备性、真实性、规范性、专业性等,汇总、留存和提交相关资料,每张结案评估督导工作表需2名以上督导专家签字。编撰各区支持性就业服务督导手册,并对各区的支持性就业服务承接机构开展服务成效出具督导意见。
③机构分级督导:为至少3家服务人数最多的支持性就业服务承接机构提供单独的评估报告,并提供全市支持性就业服务机构评估总报告。
(4)督导培训、交流及考核
①组织1期督导业务培训及考核,监督考核督导员全年完成督导工作相关业务培训18小时以上。
②组织2期督导工作坊及案例研讨会。编撰《北京市支持性就业服务案例集(2017-2020)》
③组织1期督导项目工作总结会。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本项目活动的能力。
(二)项目管理者需具备该领域相关实务经验和研究能力,并配备熟悉社会组织管理的人员。
(三)具有良好信誉,最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工商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等给予的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
(四)服务期限有督导需求的支持性就业服务承接机构,不具有响应资格。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近六个月内任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机构信用证明材料或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证明响应人履约能力的文件:机构介绍、成功案例、机构优势等。
3.响应价格(响应人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4.项目服务方案与措施的内容:(1)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基本情况;(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近期取得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成果;(3)项目实施方案:主要撰写项目目标、项目内容、实施方法、项目实施步骤安排和时间进展情况、项目经费预算、完成项目的优势等内容;(4)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及后续服务承诺。
(二)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并加盖公章,且应详列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胶封成册。
(三)响应人应准备投响应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响应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封皮上应有:
(1)项目名称;
(2)响应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五)以下情况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
1. 没有按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供响应文件;
2. 不具备采购公告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 提供虚假资料的;
4. 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全、出现错行错字、涂改或增删现象、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
5. 响应文件无响应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6. 响应人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7.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胶封成册的。
六、响应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应在本公告公布5个工作日内送达。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12号院1号楼505室;
联系人:祝老师 ;
联系电话:87892402。
附件: 2020年支持性就业督导项目评分表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