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餐饮项目采购公告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通过内部采购形式确定一家餐饮公司,承接2019年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办公楼职工食堂餐饮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2019年度餐饮服务管理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8号
三、采购人: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
四、项目情况
(一)为中心办公楼内干部职工提供早、午餐服务。
(二)响应人:餐饮管理公司
(三)服务时间: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四)经费预算:36.5万元/年
五、具体要求:
(一)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上岗,为中心办公楼职工提供工作餐及临时工作餐所需的专业厨师及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
(二)承担保障期间服务人员服装及劳保用品、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加班等费用。包括行政办公费用,企业利润及各种税费以及餐厅消耗品费用。
(三)承担楼内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餐的饮食服务;承担小型活动、会议等就餐服务以及临时就餐服务。
(四)响应方负责原材料的采买工作。
(五)采购方提供场地,用餐所需的设备设施,水、电、暖、气以及采买食材的费用。
(六)服务期满一年后,采购方对响应方进行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经甲方同意可续签第二年合同。
六、质量保证
(一)响应人应负责制定年度及月度服务保障计划,每周制定菜谱并经甲方审核后按菜谱进行采购及制作。
(二)响应人应制定安全卫生保障计划,负责厨房、餐厅的安全卫生,以及职工刷卡计费相关工作,确保服务期间食堂环境及用餐安全。
(三)严格控制伙食标准,在标准范围内不断改善用餐质量,合理调整膳食结构,确保为职工提供健康、可口的饭菜。
(四)对食堂设施设备等公共财产要有完整的保全措施,合同期满后向社服中心完整交接。
七、响应人资格
(一)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2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响应人具有良好信誉,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响应资料
(一)机构资质证明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机构信用证明材料或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四)项目报价单
(五)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六)与此项目相关的文件材料
九、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采购单位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文件均以中文书写,并加盖公章。
(二)响应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交证明响应人履约能力的文件材料(机构荣誉、机构优势、主要业绩等);
(四)机构情况介绍(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计划方案、服务人员及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基本情况、与本项目相关的活动成果、项目响应报价情况介绍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六)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详列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胶封装订成册。
(七)响应人应准备响应书1份正本4份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响应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八)响应书不得出现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现象。
(九)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统一密封,密封袋封皮上应标明响应地址;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响应人公章。
十、以下情况响应将被拒绝:
(一)没有按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
(二)不具备采购公告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三)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全的;
(四)响应文件无响应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五)响应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十一、采购及响应有关要求
(一)采购文件领取地址: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8号414室。
(二)接受响应时间:2019年4月28日-5月6日 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三)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5月6 日下午14: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四)评选时间:由采购单位提前通知。
(五)评选地点:由采购单位提前通知。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广安门内大街318号)。
(二)请响应人密封报价,报价文件填写规范,模糊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本项目采取内部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不可以分包。
联系人:孟宪辉
联系电话:63547108
附件:评分表
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