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健互融、共享和谐”残疾人社会组织社区融合项目招标公告
为促进残疾人及残疾人社会组织融入社区,促进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互助,共同发展,拟于2013年开展“残健互融、共享和谐”的残疾人社会组织社区融合项目。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市残联有关财务制度,拟通过招标方式开展该项目中的“项目开发及培训”和“大型融合活动展演”工作。现将该招标项目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此次项目分成3个小项:“项目开发及培训”、“大型融合活动展演Ⅰ”和“大型融合活动展演Ⅱ”。
(一)【项目开发及培训】(经费预算19.2万元整)
要求:针对全市残疾人社会组织实际特点,专门开发10个适宜的群众体育项目,并对社会组织内部工作人员进行群体知识的培训。
(二)【大型融合活动展演Ⅰ】(经费预算25万元整)
要求:“残健互融、共享和谐”大型融合活动展演,包括:1.启动仪式;2.展示市残联认定的81家残疾人社会组织整体风貌,含各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特色服务等;3.残疾人社会组织工作者趣味运动会;4.所设计活动方案能很好地体现或有助于促进残疾人与健全人的融合、残疾人与残疾人社会会组织融合、残疾人社会组织与社区融合。
(三)【大型融合活动展演Ⅱ】(经费预算25万元整)
要求:“残健互融、共享和谐”大型融合活动展演,包括:1. 展示市残联认定的81家残疾人社会组织及所在社区近2年开展的社区融合活动及取得的成效;2.残疾人社会组织社区融合活动经验交流;3.闭幕式;4. 所设计活动方案能很好地体现或有助于促进残疾人与健全人的融合、残疾人与残疾人社会会组织融合、残疾人社会组织与社区融合。
二、招标原则
(一)市残联统一运作、社会参与承办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透明、运作规范科学、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的原则。
三、投标人条件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备承接项目能力和资质的、经市残联认定的81个2012年残疾人社会组织及其所辖社区,市、区残疾人体育协会;
4、本项目优先考虑联合投标。
注:投标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要求
(一)注意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17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8号302室
3、开标地点: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62号
(二)标书要求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公告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或被拒绝。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加盖公章,且以之为准。
3、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法人代表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
(2) 证明投标人履约能力的文件;
(3) 投标报价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4)具有可操作性的详细方案设计,要有创新性、独特性,方案设计的人数、设备等要具体化;
(5)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详列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4、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书1份正本6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5、投标书不得出现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现象。
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或者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封皮上应有: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和“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4)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9、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没有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
(2)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 不具备招标公告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 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全的;
(5) 投标书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6)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 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8)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 啸
电 话:01063549970
传 真:01063545147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