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残联,教委,北京联大特教学院、市盲人学校: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度“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13〕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与范围
根据全国名额分配情况,北京市表彰名额为6人(含高等特教学院教师1名)。评选推荐范围为在特教学校、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从事特教工作的教师,在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
二、评选推荐条件与要求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二)热爱特教事业和残疾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本职岗位做出优异成绩。
(三)从事特教工作5年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从事特教工龄较长的教师;优先评选农村艰苦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教教师。
(四)以推荐一线特教教师为主,校(院)长等教育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候选人数的10%。
(五)曾获得过“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的不再参加评选。
三、表彰奖励方式
授予获奖人员证书,每人颁发奖金5000元人民币。
四、评选推荐办法
(一)区(县)推荐。各区(县)残联会同教委共同组织评选,推荐一名候选人,并填写《“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电子表格请在北京市残联官网http://www.bdpf.org下载),表中“先进事迹”要求800字以内,内容真实、具体、感人。“候选人登记表”请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13年4月26日前报送北京市残联,逾期视为放弃。
(二)市级审定。市残联会同市教委邀请有关人员共同组成审定小组,按照评分进行排名,确定北京市向中国残联和教育部推荐表彰名单。
(三)公示及上报。在经过区县推荐和市级审定两个环节后,在市残联和市教委网站将我市相关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市残联、市教委将从候选名单中甄选1—2名事迹特别突出的作为北京市重点宣传对象连同其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一并上报中国残联。
五、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各区(县)残联和教委加强沟通协商,相互支持合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二)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实事求是,民主评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三)各区(县)可从实际出发,结合“全国助残日”、“教师节”等活动,广泛开展辖区评选表彰特教教师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特殊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市残联教育就业部
联系人:晏 京,联系电话:63295802
电子信箱:401998739@qq.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62号
邮 编:100069
联系单位:北京市教委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周 凯,联系电话:51994913
附件:2013年度“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候选人登记表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