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2024年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工作人员资格条件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人事部   发表时间:2024-10-25 【字体:

根据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2024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工作人员相关安排,现将资格条件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241031日(星期四)11月1日(星期五),分批次组织,具体复审时间见附件。

二、复审地点及联系人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3号汇爱大厦

联系人:田老师;电话:83771815

三、复审材料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度北京市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报名表》原件,报名表填写要完整准确,相应位置须有照片,并在“本人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须在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上加盖所属单位户籍主管部门公章。

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团员证或入团志愿书复印件,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7.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劳动合同、相应工作年限的社保缴费证明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

8.人事档案存档证明。

有关事项

考生所提供的身份证件、证书等应在有效期内。逾期未按要求参加资格条件复审、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及后续程序。

 

附件: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2024年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人事部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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