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引入第二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章来源:服务示范中心   发表时间:2021-12-16 【字体:

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引入第二批项目的潜在服务机构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9室获取引入项目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引入第二批项目

计划引入3个项目,其中第一项目分为3个包。服务机构可对其中的一个项目或多个项目或多个包进行响应。

第一项目:残疾人就业实训项目

坚持“公益服务和市场运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租金优惠的方式,引入书店、超市、烘焙房,为劳动年龄段内、北京市户籍持证残疾人提供实训、公益助残等服务。

1书店服务内容:

(1) 开展就业实训:通过店内实岗实训、职场体验等服务,提升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增强残疾人独立从事书店相关行业工作的能力,协助其自主创业或推荐就业。

 

(2) 拟制服务规范:根据市场需求开发书店相关行业适合残疾人的劳动岗位,制定岗位能力评估、技能培训课程和实训方案,拟制残疾人实岗实训服务标准和规范,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的作用。

 

(3) 开展助残活动:组织残疾人及社会公众参加书店相关行业交流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提升残疾人与社会融合的能力。

 

(4) 残疾人手工艺品展示、代售服务:面向公众展示、代售残疾人或助残机构手工艺品。

 

(5) 对全市同类机构无偿开展书店相关业务的培训。

 

(6) 公益图书馆代管服务:代管示范中心公益图书馆,负责馆内日常管理,为残疾人无偿提供借阅服务。

2超市服务内容:

(1) 开展就业实训:通过店内实岗实训、职场体验等阵地服务,提升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增强残疾人独立从事超市相关行业工作的能力,协助其自主创业或推荐就业。

(2) 拟制服务规范:根据市场需求开发超市相关行业适合残疾人的劳动岗位,制定岗位能力评估、技能培训课程和实训方案,拟制残疾人实岗实训服务标准和规范,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的作用。

(3) 开展助残活动:组织残疾人及社会公众参加超市相关行业交流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提升残疾人与社会融合的能力。

(4) 建设无障碍示范超市:建设针对残障人士的全程无障碍超市,打造中国高标准无障碍超市建设水平的示范样板。

(5) 设置“汇爱产品作品专柜”:为大楼内残疾人、企业、机构相关产品作品提供主题展卖区域。

(6) 对全市同类机构无偿开展超市相关业务的培训。

3烘焙房服务内容:

(1) 开展就业实训:通过店内实岗实训、职场体验等阵地服务,提升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增强残疾人独立从事烘焙相关行业工作的能力,协助其自主创业或推荐就业。

(2) 拟制服务规范:根据市场需求开发烘焙相关行业适合残疾人的劳动岗位,制定岗位能力评估、技能培训课程和实训方案,拟制残疾人实岗实训服务标准和规范,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的作用。

(3) 开展助残活动:组织残疾人及社会公众参加烘焙相关行业交流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提升残疾人与社会融合的能力。

(4) 对全市同类机构无偿开展烘焙相关业务的培训。

第二项目:科技助残示范康复项目

坚持“公益服务和市场运营”相结合的原则,引入残疾人服务机构,为肢体残疾人开展科技助残康复服务及示范展示服务。

1)开展科技助残康复服务:根据残疾人需求,依托高新科技设备设施,为本市肢体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2)科技助残展示服务:开展科技类助残设备设施展示。

3)助残公益活动:面向公众及残疾群体开展公益助残服务活动。

4)拟制服务规范:结合自身科技助残康复领域特点,拟制该领域康复服务规范,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的作用。

5)对全市同类机构无偿开展相关业务的培训。

第三项目残疾人自主生活训练项目

坚持“公益服务和市场运营”相结合的原则,引入残疾人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自主生活训练服务。

1)自理生活与自主生活训练:开展系统化训练营,服务应符合《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工作标准》(京残发〔2021〕16号)的相关要求。

2)开展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能力评估与支持性就业服务、个性化辅具适配、心理康复等服务。

3)助残公益活动:面向公众及残疾群体开展公益助残服务活动。

4)拟制残疾人自主生活训练服务规范,逐步建立并完善服务体系,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的作用。

5)对全市同类机构无偿开展相关业务的培训。

服务地点:汇爱大厦(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3号)

服务期限: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仅第二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9室

磋商文件售价:200元/项目(包)(现场办理,现金购买,不接受邮购,售后不退)。

领取磋商文件时服务机构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服务机构公章),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须服务机构代表本人到场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1)被授权代表办理的: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须明确所投项目及包号);

b.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c.授权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第二项目联合体供应商适用)。

(2)法定代表人办理的:

a.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b.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c.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第二项目联合体供应商适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 9:00

提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9室

五、召开磋商会议

磋商时间:2021年12月27日9:00

磋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9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引入单位信息

名称: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3号

联系方式:马老师010-83547755-361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科信佳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9室

联系电话:010-52474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珊

电 话:010-52474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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