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督查审核项目采购公告
为确保北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落实质量,根据《北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细则》(京残发〔2020〕8号)规定要求,通过公开采购方式,确定2家单位承接对我市2020年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实施单位培训开展情况的督查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
二、响应人
具备相应督查审核能力的各类可承担业务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2020年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督查审核项目
(二)项目需求:根据《关于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能指文〔2019〕11号)、《北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细则》(京残发〔2020〕8号)等有关规定督查审核各培训机构培训项目的实施过程,采取不定期暗访,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其项目资料(培训协议,培训方案,培训人员名册,培训计划,教案,全程教学视频,签到表,培训质量和满意度调查表等)进行查验,并对不低于30%比例的培训学员进行回访,每次督查结束后根据审核结果,出具培训项目评估报告,督查审核人数不低于7000人次。
(三)项目地点及人数:第一包(不低于3500人次):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大兴区、通州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第二包(不低于3500人次):朝阳区、石景山区、丰台区、门头沟区、房山区(含燕山)、昌平区、顺义区、延庆区。具体人数可能存在偏差,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两包分别由两家单位承担,参与响应的单位针对所响应的包的预算价格进行报价,一家单位只能对其中一包进行响应,禁止同时响应多包,否则该单位的全部响应无效。
(四)实施期限:自与采购单位签约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五)项目经费:17.9万元(人民币)。第一包8.95万元,第二包8.95万元。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人资格证明文件: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履约能力文件:机构介绍、业绩证明、近六个月内任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机构信用证明材料或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服务方案与措施的内容包括:1.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基本情况;2.项目负责人近期取得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业绩;3.项目实施方案:主要撰写项目活动目标、活动内容、实施方法、项目实施步骤安排和时间进展情况、项目经费预算、完成项目的优势等内容;4.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及后续服务承诺。
(五)响应价格表(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六)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详列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胶封成册。
(七)响应人应准备响应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响应单位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八)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封皮上应有:
1.响应项目名称;
2.响应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六、出现以下情况时投标将被拒绝
(一)没有按照响应公告要求提供响应文件的。
(二)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全的。
(三)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响应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委托书的。
(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七、其他要求
(一)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6月12日17时。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12号院1号楼502室;联系人:卢思旭;联系电话:87892469。
(三)请响应人密封报价,报价文件填写规范,模糊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不可以分包。
附件:2020年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督查审核项目评分表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