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中心(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2025年度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残联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84号),同意将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中心、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整合,组建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中心(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为市残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本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工作,承担无障碍设施使用体验、评估和推广等工作,承担残疾人辅助器具综合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中心(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内设办公室、无障碍监督科、无障碍服务科、辅具服务科、出行服务科,共5个科室。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中心(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事业编制32人,实有人数28人;退休人员11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预算2193.25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2403.16万元减少209.91万元,下降8.73%。主要原因是2024年安排的一次性项目已完成。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184.9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4.9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5.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5.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0.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3.32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3.32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2193.25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2403.16万元减少209.91万元,下降8.73%。主要原因是2024年安排的一次性项目已完成。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210.8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5.21%,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246.00万元减少35.20万元,下降2.83%。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982.45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157.16万元减少174.71万元,下降15.10%。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中心(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2.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52.29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中心(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79.13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2台,共计75.9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4台(套)、共计445.47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