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编办《关于同意调整市残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函》(京编办事〔2014〕68号),以及中共北京市残联党组《关于北京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三定”方案的批复》(京残党组文〔2014〕30号),北京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为市残联所属相当正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内设4个科室。
北京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盲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生活和学习技能训练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盲人按摩行业服务等相关工作;承担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培训、考试等相关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事业编制20人,实际1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74.57万元,比上年减少10.06万元,下降1.4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63.18万元,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0.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3.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49.60万元,比上年减少12.90万元,下降1.95%,其中:基本支出598.6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2.16%;项目支出50.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84%。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3.56万元,比上年增加1.09万元,增长0.16%。主要原因:本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正常上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9.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59%;卫生健康支出54.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1年度决算0.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11万元,下降40.74%。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1年度决算0.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11万元,下降40.74%%。主要原因:响应政府厉行节约号召,严格控制培训类经费使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589.7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4万元,下降3.9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度决算50.7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40万元,下降9.63%。主要原因: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情况执行。
“残疾人事业”2021年度决算539.0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8.60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盲人培训工作发生变化,节约部分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决算54.0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04万元,下降8.5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度决算54.0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04万元,下降8.54%。主要原因: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情况执行。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98.38万元,其中: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类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台,37.3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