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编办《关于市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中心更名等有关事宜的函》(京编办事〔2007〕66号),《关于同意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增加编制的函》(京编办事〔2010〕129号)以及《关于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科室调整的批复》(京残党组文〔2016〕60号)文件精神,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为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相当正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中心设置5个科室。
主要职责是: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工作计划;承担残疾人辅助器具的宣传推广,调查了解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状况;开展辅助器具使用评估、适配、训练、咨询等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监督;引导科研机构对辅助器具进行研究与开发,对全市辅助器具技术人员和服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数2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392.5万元,比上年增加174.77万元,增长14.3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83.79万元,比上年增加184.92万元,增长15.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1.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5%;其他收入2.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39.55万元,比上年减少51.96万元,下降4.36%,其中:基本支出940.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54%;项目支出198.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46%。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81.99万元,比上年增加185.33万元,增长15.4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入、落实人员正常调资,增加基本经费;二是追加中央空调老化整改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5.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7.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89%;卫生健康支出56.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1.1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59万元,下降34.5%。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0年度决算1.1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59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在职人员的外出培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1077.8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9.83万元,下降5.2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73.2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04%。主要原因: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减少。
“残疾人事业”2020年度决算1004.6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9.8万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非刚性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56.8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29万元,下降3.8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度决算56.8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29万元,下降3.87%。主要原因是全市统一政策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按标准执行,减少预算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36.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6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