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计财部   发表时间:2018-08-2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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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是“亦官亦民”的事业团体,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其任务是:代表全市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京编办函[2002]3号),以及《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残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函》(京编办事[2014]68号),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机关内设10个部门;下属 11 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残疾人募捐工作管理中心、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盲人按摩指导中心、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结算中心、残疾人维权中心、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1293.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984.8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5.8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32.55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8832.9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2.14%;上级补助收入51.1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6%;其他收入100.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2%。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65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91.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8.02 %;项目支出17758.5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1.98 %。

  2017年结余分配86.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56.37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78.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3.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56.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3.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8 %;其他支出244.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6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3.2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2.47万元,下降62.89 %。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13.2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2.47万元,下降62.89%。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在职人员的外出培训,优先在内部会议场所安排培训,进一步压缩培训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6656.9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6709.02 万元,下降20.11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982.7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7.55万元,下降0.76%。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的正常减员以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残疾人事业”(款)2017年度决算25674.1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6701.47万元,下降20.70 %。主要原因:“康复和托养中心大楼设计装修前期经费”因履行相关程序,预算无法按期执行,予以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363.26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医疗保障”(款)2017年度决算363.26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4、“其他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44.95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244.95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2.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其他支出1042.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8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其他支出”(类,下同)2017年度决算1042.1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96.98万元,下降8.51%。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1042.1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96.98万元,下降8.51%。主要原因:上年结转资金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已经按照政策规定完成资金拨付,形成结余。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887.7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1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1.78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69.49万元减少57.7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56.5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98万元减少41.49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市委巡视整改要求,压缩自组团组数及团组规模,随团出访国家调整;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本市残疾人事业国际及港澳台地区交流交往,开展残疾人服务项目合作与培训,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残疾人工作先进理念和经验,宣传本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护成果等方面;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1个、37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53万元。另外共为71人次残疾人运动员办理出国比赛手续,这些出访费用由中国残联等其他单位支付。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3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6.19万元减少5.8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后,公务接待事项大幅减少。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内蒙古残联来京落实京蒙对口帮扶合作协议约定内容,就残疾人信息化建设内容进行沟通对接;扬州残联、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残联和哈尔滨市残联来京考察学习;公务接待4批次,公务接待40人次。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54.9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65.3万元减少10.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54.9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65.3万元减少10.39万元,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后,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4.7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0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12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3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47.49万元,比上年减少73.44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精简会议,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大幅度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56.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43.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01.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9.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5425.64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43辆(其中:财政拨款供养汽车23辆(实有车辆数),已报市车改办待核销汽车20辆),1106.49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78.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0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涉及金额9528.95万元。30个评价项目平均得分86.9分,所涉及的项目立项符合规定,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定合理,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水平,与预算确定的资金量相匹配,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目标细化,考核目标量化;组织管理有力,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确定评价主体和管理要求,保证了绩效评价工作的有效开展;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财务核算总体规范。年度绩效目标和各项指标总体实现,达到了既定的产出数量、质量和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从实际效果看,市残联通过预算绩效管理促进了职能履行,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实现“建设残疾人工作首善之区”的目标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 “残疾人喘息托养和居家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实施主体

  “残疾人喘息托养和居家服务经费”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简称残疾人社就中心),残疾人社就中心的机构职能为:承担组织落实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和救助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承担残疾人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评估等就业服务工作;承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托管养护服务工作;协助承担指导基层残疾人组织开展就业服务、职业康复等有关工作。

  2.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为困难肢体智力重度残疾人喘息式机构托养服务,为困难残疾人家庭居家服务。

  3.项目立项依据

  该项目主要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京发〔2009〕17号))、《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依据。

  4.项目背景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重度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很差,再加上经济困难,其家庭提供照料极其有限,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家庭的生活质量,缓解家庭照料残疾人的负担,使困难残疾人家庭得到有效“喘息”,自2015年以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了困难肢体、智力重度残疾人喘息式机构托养及居家服务项目,受到了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欢迎和好评。为鼓励更多的社会组织加入到残疾人养护照料服务体系中,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专业的照料服务,残疾人社就中心拟于2017年继续开展“残疾人喘息托养和居家服务经费”项目。

  5.项目资金情况

  “残疾人喘息托养和居家服务经费”项目实际执行金额416.058万元(其中,喘息托养279.869万,居家服务136.189万),结余资金30.246万元已于2017年12月返还财政。

  6.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残疾人喘息托养和居家服务,积极推进福利机构根据重度残疾人托养需求开展规范医养结合、生活技能培训、职业康复训练等个性化托养服务;对困难残疾人家庭提供家政保洁、居家照料、日常护理等服务,改善困难残疾人家庭的生活质量,减轻家属的照顾压力,使困难残疾人家庭得到有效“喘息”。 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关注残疾人托养和居家服务需求,推进残疾人托养和居家安养服务体系的发展。

  (2)项目阶段性目标

  为全市100名低保、低收入家庭中16-60周岁的一、二级肢体残疾人及一、二、三级智力残疾人提供半年期喘息式机构托养服务;为东城、西城、海淀、丰台、房山、顺义和延庆等6个辖区内1076户享受低保的一户多残、老残一体、重度残疾人(一、二级视力残疾;一、二级肢体残疾;一、二、三级智力残疾;一、二、三级精神残疾)或失独家庭以上门服务的方式提供居家服务。

  (二)评价结论

  “残疾人喘息托养和居家服务经费”项目综合得分“95.32”分,其中,项目资金“9.32”分,产出指标“47.50”分,效益指标“28.50”分,满意度指标“10.00”分,项目综合绩效级别评定结论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决策问题

  绩效目标申报不够细致,项目绩效目标缺少产出质量、进度和成本指标,编制不够细致、严谨。

  2.项目管理问题

  日常监管工作缺少文本档案记录,日常监管工作是否有效缺少支撑性判定依据。

  (四)建议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绩效目标是指实施项目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的设定应具备明确可量化的指标内容和指标值,为项目后期的效益效果统计及目标实现情况提供考核依据。建议项目单位根据相关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完善项目绩效目标。

  2.加强项目过程控制

  项目单位应重视项目执行过程及完成成果的资料搜集整理工作,日常监管工作的实施应形成制式记录,项目开展完毕后应将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对效益效果进行量化并总结项目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将项目成果加以利用,有效发挥档案资料在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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