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2012年预算说明

  发表时间:2012-03-10 【字体:

  一、部门情况
  (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京编办函[2002]3号),市残联机关内设7个部门和机关党委,7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组织联络部、康复部、教育就业部、宣传文体部、人事部。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共有北京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北京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募捐工作管理中心、北京市残疾人体育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北京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8个独立核算二级单位。

  主要职责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是残疾人事业领域里综合性的、“亦官亦民”的社会事业团体。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市委、市政府、中国残联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会同立法及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规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应的政策性措施,并协调和组织实施。
  2、指导和检查区县残疾人联合会工作。
  3、负责管理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精神残疾人亲友会、智力残疾人亲友会以及市残疾人体育运动协会、残疾人个体劳动者联谊会、残疾人新闻工作者联谊会。指导残疾人集邮、摄影等群众性组织活动。
  4、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负责残疾人的信访工作,为残疾人服务。
  5、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6、协调、组织开展残疾人的各项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
  7、推进残疾人的教育,协调、组织、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
  8、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康复扶贫工作。
  9、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普及残疾人群众性文艺体育活动,组织参加各种赛事。
  10、筹集和管理残疾人福利基金;协调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协调落实市政府每年为残疾人办的实事;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险工作。
  11、为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推进残疾人无障碍建设和无障碍改造。
  12、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境外交流与合作。
  13、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行政编制62人,实际58人;事业编制293人,实际244人;长期聘用人员(临时工)79人。
  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65人。

  二、全年收入:19473.242938万元
  (一)财政拨款19208.77090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9027.1690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181.601864万元
  (二)事业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100万元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8万元
  (四)其他收入6.7万元
  (五)使用结余资金安排129.772036万元,其中:一般基金129.772036万元

  三、全年支出19473.242938万元
  (一)基本支出5483.3904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36.1606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45.5528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1.677082万元
  (二)项目支出13961.852442万元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8万元
  主要项目:残疾人康复工作、残疾人体育事业、组织参加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组织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推进残疾人文化建设和服务体系创新,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努力使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有较大提高,使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有较大改善,使首都残疾人工作科学发展的水平有较大提高。(具体项目明细见附表)


  附:《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收支预算总表》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项目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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